广东5亿元对上游生态补偿 拨付广西3亿元福建2亿

22.03.2016  08:00

拨付广西3亿元补偿九洲江 拨付福建2亿元补偿汀江-韩江

目的:不断改善上来水水质 保障粤东、粤西两地的饮用水安全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钟奇振、李佳伟)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治理一直是难题,而对上游进行生态补偿被认为是治污突破口。昨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福建省联合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广东省与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别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

根据协议,广东拨付广西3亿元,作为2015~2017年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拨付福建2亿元作为2016~2017年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以保障粤东、粤西两地的饮用水安全,不断改善上来水水质。专家认为,本次协议的签署是我国在生态补偿领域的又一次突破。

九洲江(含鹤地水库)、韩江分别是粤西、粤东地区的重要饮用水源河流,上游广西、福建地区的来水水质对保障广东饮用水源安全至关重要。“广东地处江河下游地区,主动提出进行横向生态补偿,充分体现了广东的大局意识和敢于担当”,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专家指出。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跨省(区)合作得到了各界广泛关注,纳入了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鼓励各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提出的4个生态补偿试点流域,两个落在广东,分别为广西广东九洲江、福建广东汀江-韩江。

其中,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考核期限暂定为2015~2017年。水质监测则以九洲江流域的石角断面作为考核监测断面,重点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5项。考核目标为:跨省(区)界断面年均值达到Ⅲ类水质,其中2015年、2016年、2017年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60%、80%、100%。通过年均值和达标率双指标的设置,体现水质稳定达标、持续改善的要求。

中央地方联合检测水质

九洲江治理:3亿元已全部拨付

根据协议,广西、广东两省区各出资3亿元,共同设立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补偿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博白县。同时,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还将给予广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据了解,广东的3亿元去年就已全部拨付广西,中央奖励资金将视九洲江水质改善情况逐年拨付。

水质是否达标,谁说了算?协议规定,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广西、广东两省区开展联合监测,并在跨界断面建设完善国家直管水质自动监测站,考核断面手工监测与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相互补充、印证,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确定的水质监测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汀江-韩江治理:每年各出资1亿元

福建、广东的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与九洲江水环境补偿基本类似,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考核期限暂定为2016~2017年,福建、广东两省共同设立汀江-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每年各出资1亿元。中央财政依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奖励资金,中央奖励资金拨付给流域上游省份。

目标要求2016年和2017年汀江、石窟河(中山河)、梅潭河(含九峰溪)跨省界断面年均值达Ⅲ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象洞溪跨省界断面年均值达Ⅴ类水质,2016年至2017年达到Ⅴ类水质的比例为50%~100%(具体比例数值可由两省协商自定)。考核指标为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5项,同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认定监测数据。

合作保护水环境

据介绍,目前广西监测数据显示,两广跨省(区)交界断面石角水质明显改善,水质达标率由2014年的58.3%上升到2015年的75%,年均水质达到Ⅲ类水平。

除了九洲江,我省与其他省区的水环境保护合作也在全面推进。省环保厅应急办邓继勇主任介绍,近年来,我省高规格主动出击,加强协调,与相邻省份建立了密切的水环境保护合作机制。

九洲江,跨粤桂两省(区)独流入海的河流,发源于广西陆川县,经博白县注入鹤地水库。鹤地水库是九洲江流域中游的大(I)型水库,是湛江市400万人最重要的饮用水源。

汀江,韩江重要的一级支流。韩江是我省粤东地区第一大河流,担负着梅州、潮州、汕头等市的生产、生活供水的重任。上游福建省的来水水质直接关系到韩江饮用水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