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亿元 广东去年环境违法罚没金额增四成
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广东省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获悉,新环保法实施一年,去年全省环境违法罚没金额5.24亿元,较2014年同比增长43.5%。
去年1月4日,广州白云区打响了落实新《环保法》的第一枪,同时,也吹响了广东利剑斩污的号角。省环境保护厅将2015年定为“环境法治年”,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等监管执法行动。
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数据,2015年广东全省共检查排污企业35.4万家次,立案15372宗,限期整改企业11087家,关停企业1845家,罚没金额5.24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9宗,查封扣押案件750宗,限产停产案件343宗,其中罚没金额数较2014年同比增长43.5%。
“罚款不是环境执法的最终目的,提高环境违法成本,督促企业整改才是最终归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广东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也取得新突破,联合公检法印发《关于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统一了“两高”司法解释执行尺度。去年全省移送案件465宗,其中行政拘留案件153宗,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12宗,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较2014年同比增长26.8%。
“环保警察执法新模式也在积极推进。”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人员介绍,继2014年佛山市(含顺德区)和汕头市潮阳区设立“环保警察”后,2015年以来,肇庆、江门、清远、揭阳、韶关、广州等市也相继设立了“环保警察”。
省环保厅表示,今年环保部门还将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执法督查活动,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督办事项逐个杀“回马枪”,以督促地方坚决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各类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全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今年底是最后期限。” 省环境保护厅执法人员介绍,清理不符合环评和环保“三同时”等政策法规的建设项目是今年广东环境执法工作重点之一,对不符合保留条件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各地政府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或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