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院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诉求

29.05.2014  10:26

   中新网 广州5月28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28日称,广东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目的不是取消涉法涉诉信访,而是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核心是实现权利诉求处理的司法化,坚持法治信访,始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诉求。

  《广东省信访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并明确了按照诉访分离制度应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8类事项。

  郑鄂当天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作广东省法院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准备工作报告。他表示,《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后,凡涉诉事项和可诉事项都将可能被引导、归口到法院处理,法院要在畅通案件入口上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上述事项不但“进得来”、“进得顺”,而且“接得了”、“接得好”。

  郑鄂称,广东高级法院把今年第二季度起至年底作为涉诉信访工作“非常过渡期”,采用超常规手段,建立联络员值班制度和联动机制、开展案件排查、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确保改革启动后涉诉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他表示,涉诉信访工作要尊重和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坚持依法办案和依法纠错,不能违反政策和法律满足无理信访要求,实行信访终结退出机制,对已穷尽司法程序和信访流程的涉诉信访,及时终结,依法惩处违法信访行为,规范信访秩序。

  “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郑鄂表示,目前民商事案件涉诉信访约占广东涉诉信访的一半,提高此类案件的办理质量对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意义重大;广东刑事案件数量大,特别是死刑案件当事人矛盾尖锐,是产生涉诉信访的重要源头,要严把审理质量,强化公示、公开,坚决堵住漏洞,努力减少刑事类涉诉信访;要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健全职务犯罪异地指定管辖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