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两年受理5025件涉自贸区案

10.05.2017  11:11
原标题:广东高院发布白皮书 两年受理5025件涉自贸区案

  9日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发布中英文双语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截至2017年3月,三个自贸区片区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案件5025件,其中民商事4815件、刑事210件。白皮书还同步发布了广东自贸区司法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审理中创设类案辩论制度,促同案同判

  广东高院副院长钟健平介绍,广东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自贸区审判专业化。三个片区法院受理案件均大幅上升,南沙片区法院、前海法院2016年受理涉自贸区案件是2015年度的3倍,横琴法院为2倍。

  白皮书显示,自贸区成立以来,各类新业态蓬勃发展,广东法院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坚持自贸区法院审判的“四大工作理念”,即法治先行、开放包容、平等保护、审慎谦抑,推进审判精品战略,不断提升自贸区审判质效。

  广东自贸区法院通过设立“一中心、两基地”,解决域外法查明难题。如,前海法院制定了《域外法查明办法(试行)》,增加委托专业查明机构及法官自行查找途径,并与高校、科研单位和法律服务公司合作,为法官在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中准确查明和适用域外法提供便利。

  同时,在审理中创设类案辩论制度,促进同案同判。如,横琴法院出台《类似案例辩论制度操作办法(试行)》,创设性地将同类案例引入法庭辩论阶段,引导当事人提供参考案例,确保同类案件裁判思路统一,提升裁判结果的可预见性。

  “由于新类型案件多,自贸区法院还通过发布审判指引,统一裁判标准。”钟健平说,如广州海事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垫付费用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七类案件的要素式审判指导意见,前海法院出台审理涉自贸区案件、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融资租赁纠纷案件等审判指引,消除当事人对司法所谓“主客场”的担忧。

  而通过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并轨审理,自贸区法院与仲裁良性互动,有效解决“双轨制”审查模式中审查尺度不统一等问题。目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东自贸区仲裁中心、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珠海国际仲裁院等仲裁机构已纷纷落户自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