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团拟提17件议案:建议买卖卵子入刑 可按故意伤害论罪

05.03.2015  12:05

广东团酝酿讨论拟提出议案17件

 

3月4日下午,广东代表团酝酿、签名附议代表拟提出的议案,共计17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以提出4件议案成为“大户”,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瑞爱也提出3件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青提出2件议案,其余8件议案由曾志权、郑红、张招兴、陈伟才、陈奕威、钟天华、李永忠、汪南东等8位代表提起。据了解,议案提出将于3月10日截止。

由于议案较多,代表们分成了两组进行讨论,会场设发言席,每位领衔提出议案的代表都需要简要介绍自己的议案,在这个过程中,不时有其他领衔代表穿梭走动,关心自己的议案是否集齐了提起议案所需的30个代表签名。吴青代表很快集齐了对于修改环评法议案的签名,她说:“环评法的修改刻不容缓,提起这个议案我是很有信心的。”与之对应的,昨日的签名附议环节也非常顺利,绝大多数议案都在半小时内获得高支持率,不少代表主动找到议案领衔人要求签名。

今年的议案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涉及修改法律的议案最多,达到12件,包括刑法、国家赔偿法、政府采购法等等,还有4件议案要求制定法律,比如制定网络安全法,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法等。另有1件议案要求启动编纂民法典。

关键词:网络安全

领衔提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天华

议案内容:加快制定《网络安全法

据悉,有74.1%的网民在过去半年内遇到网络安全事件。钟天华代表领衔提出加快制定《网络安全法》的议案,认为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存在短板。议案指出,立法短板包括:立法理念落后,保护信息安全权利的内容不足等等;立法结构不合理,网络安全基本法缺位;网络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争议也尚未有效解决。

对此,钟天华等代表建议尽快制定网络安全法,在附后的网络安全法草案中,包括了网络实名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明确网络虚拟财产规定等立法需求。

关键词:政府采购

领衔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

议案内容:修订政府采购法 实现政府采购权责对等

曾志权提出“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现政府采购权责对等的议案”。

议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之后,一些制度性障碍在逐步显现,体现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及其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存在权责不对等,各级政府采购监管之间也存在权责不对等。

曾志权等代表建议,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修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控告检举制度,细化采购人、供应商法律责任、明确涉及政府采购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机关。

关键词:买卖卵子

领衔提出:全国人大代表、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

议案内容:将组织出卖、非法摘取卵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朱列玉要求修改刑法,将组织出卖、非法摘取卵子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行为。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但现有法规仅仅对医疗机构的买卖卵子行为规定了处罚办法,但对非医疗机构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措施。

议案提出方案,建议在刑法中设置组织出卖卵子罪、发布买卖卵子广告罪,以及对未经同意、强迫、欺骗摘取卵子和摘取未成年人卵子的行为,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杨洋、贺涵甫、蚁畅、林洪浩、于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