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佛冈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29.01.2018 15:0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2号
佛冈县人民政府:
由清远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佛冈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佛冈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佛冈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规划学校建设,完善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装备水平。加强教育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挖掘文化底蕴,不断彰显教育特色,提高学校办学品位。为更高层次提升佛冈县的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教育发展后劲,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3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9.01.2018 15:05
故
事
清远市连山县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县复评材料公示
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推荐,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坡头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10号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揭东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9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