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封感谢函,两地检察情

15.05.2020  15:21

因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前往申请人所在地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请求贵院予以协助,贵院给予了大力支持,为我院顺利办结案件提供了帮助,为此,对贵院的鼎力支持表示感谢!”近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一封感谢函,函中对阳春市检察院配合支持佛山市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表达了衷心的谢意。

在疫情防控期间,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但救助申请人何某居住在阳春市春湾镇,受疫情影响其无法前往佛山市检察院接受调查核实。对此,佛山市检察院向阳春市检察院发出协查函,委托阳春市检察院派员到春湾镇调查核实申请人的相关情况。

收到协查函后,阳春市人民检察院马上派出第五检察部干警,深入春湾镇爱国村委会对何某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佛山市检察院根据反馈回来的调查结果进行核实,依法于2020年4月23日决定予以何某国家司法救助,高效办结了一宗跨市司法救助案,并向阳春市检察院发函致谢。

下一步,阳春市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决心信心,助力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落实落细,帮助被害人家庭缓解生活困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关爱。

【南方日报记者】张俊

【通讯员】刘舒婷 覃永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