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特事特办 马田助力盲人按摩女成功讨薪

18.07.2017  15:47

  劳资双方发生纠纷,找劳动部门协助解决,已是人们选择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然而,近日发生在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的一宗劳资纠纷,却让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犯愁,经调解后制作出来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书》(下称:《调解书》),因劳资双方均为视障人士,他们无法看清楚《调解书》的内容。为此,马田办事处劳动部门特事特办以口头传达、视频录制的方法摸索出一条特殊化的解决路径,为深圳同类案件的破解提供了案例。

  来自广西的视障人员汪女士,是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辖区内某某按摩店的专业按摩师。自今年2月份开始,同是视障人士的按摩店老板方某,便以“经营不善”为由,拖欠技师汪女士自去年底至今年2月份的工资共计3000元。

  据汪女士称,其居住在广西老家的父亲身患疾病,急需要寄钱看病,多次讨薪未果之后,在朋友的指点下,前往光明新区马田办事处劳动部门寻求解决办法。

  马田劳动部门人员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发现这起纠纷的劳资双方,并未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资双方也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双方的法定监护人也不在现场;按照相关规定不符合目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立案条件。在咨询光明法援中心后,得知此类纠纷更适合采用民事调解程序,假如通过法援中心向法院起诉,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出判决书,整个流程办下来时间会占用很长,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案。

  为此,马田劳动部门工作人员综合光明新区法援中心的司法建议,以及咨询劳动、民事调解方面专业人士的意见,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决定开辟绿色通道,以最便捷又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当事人问题。

  最终经过一番调解,双方当事人表示对调解内容无异议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立即制作了编号为:深光劳人仲(马田)案【2017】262号《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仲裁调解书》。由于当事双方均为视障人士,无法看清《调解书》内容,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口头宣读,并对整个宣读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双方当事人确认无异议后按下指印,这起由视障人士产生的劳资纠纷正式化解。

编辑: 李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