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8.12.2017  12:06


江门市地税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现场


微信公众号:广东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公众评议投票

普法工作有没有列明责任清单?”“在办理不动产交易的过程中,你们怎样普法?”“新媒体时代,普法工作怎样创新?”为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创新组织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12月12日-13日,首次评议活动开展现场考察,评议团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电网公司5家单位的普法落实情况进行考察,边看边问。

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省国家机关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每年召开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会,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普法效果社会评估,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表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这个“牛鼻子”,通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动真格、较真劲,把各单位各部门的普法工作摆出来、亮出来,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评议监督,变普法“软任务”为“硬指标”,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起“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推动我省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国内率先探索  开展普法履职评议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属全国首次,这既反映了活动的开创性,也凸显了活动的探索性。

省司法厅副厅长张荣辉表示,评议所依据的原则是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11项工作责任,“就是要通过活动,检查这11项工作责任到底有没有落实,并督促落实!”这11项工作责任中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应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成立本部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每年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注重在执法、司法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

根据评议活动的组织方案,接受评议的单位先进行自查自评,省普法办组织评议团对相关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现场考察,然后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接受公众评议投票。届时,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专门组织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接受评议单位逐一报告履职工作情况,评议团从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系统(部门)内学法用法、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等几个方面进行评议打分,并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进行等级评定,向被评议单位现场反馈评议意见。

张荣辉介绍,评议活动将形成工作制度和规范,每年抽查部分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和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推动全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评议结果作为普法评先评优条件的重要参考,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省普法办将予以通报批评。

评议团走访一线  看普法成效

在12日-13日的实地考察活动中,评议团的多名专家成员,对首批接受履职评议的单位基层窗口进行走访考察。

经过有关单位的推荐和省普法办慎重筛选,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会评议团,最终确定了9名成员名单,主要由广东省法治宣传专家顾问团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社团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以及普法机构代表组成。

在一连两日的走访中,评议团专家成员详细了解了相关单位的普法举措,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走访广东省地税局下属的广州市地税局规费服务中心(即广东地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时,专家认为,纳税人课堂内容丰富,课程设置常态化,为纳税人提供了进一步学习纳税知识和法律的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仅是纳税服务热线,也是普法服务热线,为何要纳税,应如何纳税,个人需要纳多少税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关键信息的传递过程就是精准普法的过程。

专家们发现,如今各机关部门的普法工作已经融入日常工作中的各项内容中。在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每个办事人员桌面上都摆放着与业务相关的法律书籍,群众如果对哪些规定提出疑问,办事员会在几十秒内查找出相关法条,介绍相关规定。“相比公益活动式的普法,窗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普法,直接对接群众,直接向群众普法,效果更加明显。在解答群众疑惑的同时,也起到了普法的作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方为民回答专家提问时说。

国家机关普法成效逐个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扣司法活动各领域各环节特点,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全领域,立案、庭审、裁判、送达各环节,把深化司法公开作为履行普法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发布案例等形式,传递司法个案蕴含的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培育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守信法治理念。

工作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为普法责任制落实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3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共525.28万件,审结413.22万件,均约占全国的1/13;在受理案件数连续七年突破百万件、收案年均增幅达13%以上的情况下,办结案件总数大幅提高,年均增幅达16.7%;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为3.6%、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3.1%、再审启动率为11.7%,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8.6%,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更加统一,普法广度、深度和效果越来越好。

庭审直播和文书公开是法院进行普法宣传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累计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2.56万件,观看人数达到1.12亿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04.67万余份,公布各类执行信息63万余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建立了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集中发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自贸区司法保障等典型案例共600余个,出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案例》等普法书籍逾40种,发行逾35000册。

除“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外,全省法院还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发布诉讼白皮书和审判指引、发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完善社会管理和法律适用;组织“法律六进”活动1300余次,举办法治咨询、讲座近1500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60万份,创作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等普法作品380部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77次,参与群众超过300万人次。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建立普法宣传矩阵。重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出台后,国土资源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热点;厅领导也积极上线省政府“政府工作话你知”在线微访谈活动,解读国土资源重大政策,回答网友问题。

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国家宪法日”、国土资源“法制宣教月”等节点和时段,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了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微普法”扩展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比如参加国土资源部组织的2017年全国“土地日”网络直播联动活动,省内5地同步联动,让公众直观了解国土资源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作用,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组织人民日报广东分社、广东电视台等14家主流媒体开展实地采访,对“三旧”改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等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采访,开展系列报道。

行政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处理群众关心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时,省国土资源厅结合案情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在办理复议、诉讼、信访等案件时,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尽力避免因法律法规误解而引发争议。建立以案释法案例报送制度,定期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起到较好的普法效果。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将新媒体矩阵建设成为普法政务平台。广东地税系统率先集体入驻“南方+”、腾讯企鹅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并与新华网、今日头条网、央广网、腾讯网、网易等知名新媒体建立常态化深度融合合作,开设税法宣传专栏,形成矩阵宣传效应。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新媒体宣传1600余次,仅腾讯网“税宣月专题”总点击量就达到1.5亿人次。

省地税局和21个市(区)地税局均推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型普法政务平台,运用新理念、新技术,通过音频、图解、漫画、信息长图、H5、微信游戏等方式,形象生动地解读税法知识。目前,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120万,共发布税法宣传信息752条,阅读数超过740万次,2017年前三季度平均每篇阅读量超过一万,多次上榜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主办的全国财税金贸类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榜首,名列“广东省级政务新媒体榜”第二。

作为税务问题的重要解答平台,广东地税建成12366纳税服务中心,实现全省21个地市12366话务集中受理。充分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方便快捷、互动性强、时空不受限的优势,服务范围覆盖全省纳税人,使其成为纳税人最常用的税法咨询途径之一,平均每年受理话务咨询服务317.7万个,月均受理话务咨询服务26.5万个。同时以来电人为第一视角搭建信息资源池,把纳税人最常咨询的问题编辑成“税收知识树”,并将2957条政策法规导入到“纳税人学堂APP”,供纳税人随时随地查阅。截至今年11月,广东地税12366服务热线已累计受理咨询服务总量319万个,业务量在全国地税系统排名第一;其中人工咨询接通237万个,平均每3秒受理一个来电。

在线下,将办税服务厅建设成普法基础平台。服务厅的努力方向是,先把纳税人请进来,分流辅助,最后再让纳税人走出去,实现在家轻松办税。目前90%以上的业务已经实现在线办理了。”广州市天河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告诉笔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和药品的监督管理,是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的工作。省食药监局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巡查、飞行检查,以及GSP、GMP等食品药品质量体系核查,进行“打四非”、隐患大排查等专项整治和“利剑”、“清源”等专项联合打击行动,约谈了一批企业责任人员、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吊销了一批生产经营证照、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彰显法律威严。事后矛盾化解上也体现了公平正义,每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约500件,全省系统投诉举报案件超过10万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约3万件。在案件办理中坚持推行说理性执法、柔性执法,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

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省食药监局把专业法律送到地方政府,先后为揭阳市政府常务会议、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会议、东莞市食安办等部门讲解《食品安全法》,推动地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食品安全法、模范守法。

广东食品药品产业体量大、从业人员多,约有150万家生产经营单位,与全省一成以上人群相关。对从业人员,省食药监局积极普法,通过多层级、多形式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企业的生产、质量安全主管人员等“中坚力量”,执业药师、食品安全员等“特殊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促使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履行责任和义务。

省食药监局将普法与法制编著相结合,组织编写了《药品行政执法指导手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制工作理论与实务》、《广东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释义》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释义》等文本,分综合、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五部整理编印了现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汇编》,还分别从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食品药品行政许可等角度编印系列政策法规汇编,组织整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典型案例,为学法、普法、执法、释法提供了文本。

广东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国资委以及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广东电网公司明确了4大工作任务25项重点举措,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还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年细化分解落实,并将普法工作、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等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形成全系统普法有长远规划、有年度计划,有具体措施、有绩效考核。

积极借助内外部新媒体资源,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广东电网公司建立了覆盖传统方式到新媒体的三大普法宣传阵地。利用公司电视新闻频道,全省展播普法动漫短片,开设新闻联播“依法治企”、“记者走基层”、“一线看点”等栏目,通过新闻采访的形式深入基层宣传企业法治工作;在《广东电网报》开设“以案说法”专栏,通过生动展现电网常见法律案例,深入浅出阐释法律法规,受到广大干部员工的热烈反响。此外,广东电网公司还设立了EIP“法律诊所”网站,全方位及时报道公司普法工作情况,创建普法资源共享平台,目前已发布普法信息达500余篇。

近3年来,公司在单位内部、居民社区、城市广场先后举办11场模拟法庭,观演达2650人次,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公众立体全面地进行电力法治文化宣传,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法律案例,让大家亲身观摩体验,并参与法庭审判全过程,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增进对司法程序的认识和了解。还将电网企业干部员工在业务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风险以及处置措施搬上舞台,打造了4部普法舞台剧,共巡演6场,观演达3000多人次。

广东电网公司的各地市供电局与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教育部门等联动开展普法活动,建立了良好的普法工作合作机制。通过联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开设座谈交流会等形式,积极助力社会普法,同时,极大地促进系统内学法普法热情。利用电台、报刊等大众宣传媒体工具,通过电台讲座互动分享普法知识,与全省多家电台、电视台联合举办“民生与法治”、“与法同行”等节目。通过寄送法治宣传小册子、在城市主要公共场所发布法治公益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等相关电力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11项工作责任

1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成立本部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具体部门和工作人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有力保障。

2  每年根据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制定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

3  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4  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5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应按照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注重在执法、司法的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司法过程成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

7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案件收集、整理、发布的工作机制,搭建以案释法的工作平台,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定期面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制度。

8  建立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召集本单位兼职普法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普法。选派人员加入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讲等活动。

9  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本单位网站、服务窗口,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应有法治宣传内容。利用报刊、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广泛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10 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和司法业务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11 组织开展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创建工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创建示范单位。

(撰文:黄祖健  粤司宣  编辑统筹:李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