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优一先”先进事迹|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清溪公安分局:坚持党建引领 助推公安工作

14.07.2021  02:31

近年来,清溪公安分局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打造一支铁心向党、铁志守纪、铁胆勇为、铁肩担当的过硬队伍,为清溪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实现了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双丰收”。清溪公安分局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的真实含义。

把抓党建作为根本政治任务

清溪公安分局党委牢牢抓住“抓好党建是第一职责”这个根本,把聚精会神抓党建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有效地巩固了党建工作的统领地位。

该分局党委专门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的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制度,形成了“党委主导统筹,‘一把手’负总责,一手抓党建,一手抓队建,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的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民警把忠诚放在心中、把事业放在心中、把责任放在心中,在该分局真正形成了职责明确、层层传导、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氛围。

该分局党委通过落实党组织基本制度、基本规范,紧扣“思想建党、政治建警”这个中心,结合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通过广泛开展集中学习教育、观看红色经典影视片、阅读红色书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队伍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新时代强警重任,更加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锻造党对公安队伍绝对领导的核心价值理念,确保党建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

该分局党委坚持每月召开党委会议对全局全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计划、部署,研定《清溪公安分局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清溪公安分局党建考核细则》,及时修订完善《分局党委议事规则》《分局党内会务规范》等9项规章制度;该分局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七项制度,均形成了“每周例会、每月点评、每季研讨、年终考评总结”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巩固了分局党建工作的根基和统领地位。

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

该分局党委始终以党风树警风,围绕“抓党建促队建”这根主线,着重以“三个抓手”为带动,把党建工作“虚功实做”,用党建引领作用打造一流警队。

该分局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理念,狠抓“两个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通过队伍分析研判、谈心谈话、“一帮一、多帮一”等传统措施“抓早抓小”,坚决把队伍各类违规违纪苗头控制在萌芽状态;广泛实行函询通知书、提醒通知书、诫勉通知书“三书预警”告诫制度;建立分局领导定期督导、政工部门专职督察、主管部门业务督导、所在部门日常督查的“四级监督”体系,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告诫、及时制止、如实报告,并坚决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分局队伍建设始终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为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该分局一方面专门出台了《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十佳模范先锋”评选实施方案》,共培育、挖掘82名在基层一线打击破案、治安管控、服务群众等岗位上辛勤耕耘的优秀党员代表,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党员明星榜”的方式,使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另一方面,分局制定了《分局战时政治工作措施》及《各大专项行动及落实重点工作评优评先方案》,每月、每季度及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星级领导”“办案能手”“破案尖兵”“十佳好警”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并通过表彰先进、鼓励优秀的方式激发了队伍参与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的积极性。

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分局党委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及党支部堡垒作用,全警动员、挺身在前,以最高站位、最优作风、最实举措,有效抵御了疫情输入性风险,全力筑牢阻击疫情的“铜墙铁壁”,助力清溪取得了零确诊、零疑似“双零”良好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积极构建出“党建带队建”良性互促的新格局。

2020年,该分局全体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从“以打为主”向“打防并举、标本兼治”转变,勇摘全市公安工作综合考评桂冠,重点工作成绩全市排名第一。

文字:尹金钟

摄影/视频:陈帆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