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积金贷款新政再征意见 仍不予二次贷款

01.07.2014  15:38
摘要: 其中,保留关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

号称“史上最严”的 广州 公积金贷款新政——《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从2014年6月30日起至7月10日止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其中,保留关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

广州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014年5月,广州全市累计共有36.6万职工贷款,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396.5万人的9.2%,二次以上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仅有1万人不到,“受到该政策限制影响的职工人数较为有限”。

●南方日报记者 郑佳欣 实习生 通讯员 廖烈友 刘唯

大修自住房暂不可进行公积金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此前的2014年3月21日至4月10日,对两份文件首次征求公众意见期间,共有10387人次查阅两份文件,1361人次反馈了意见和建议。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二是延长贷款缴存年限;三是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

其他意见包括: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70%、贷款可贷年限太短、贷款最高额度少、不允许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金、不允许异地购房贷款等。

广州公积金中心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两份文件进行了修改,于5月28日提交至管委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此次再度亮相,该新政修改了文件名,《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改为《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考虑到目前广州市暂不具备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因而对文件名作了相应的修改。

夫妻有一方未使用仍可申请贷款

今年初,公积金贷款新政刚一开始征求意见便一石激起千重浪,其中最惹人关注的莫过于限制二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二次征求意见稿保留了关于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二次贷款的相关条款。

其中明确,将对三种情况不给予贷款,分别是——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表示,截至2014年5月,全市累计共有36.6万职工贷款,约占全部缴存总人数396.5万人的9.2%。这部分贷款职工不但提取了本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同时使用了结余资金843亿元,占总结余资金的82%。“如果不对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二次贷款行为进行限制,会影响以后首次置业职工的公积金贷款,有失公允,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据悉,2次及以上重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仅有1万人不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限制第二次及以上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受影响的职工人数其实并不多,主要是保障大部分职工拥有公平公正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再买房时是否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再度解释说,这种情况下仍有一次申贷机会,但需按二套房相关规定办理。

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限改为“累计缴存

二次征求意见稿还放宽了对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的要求。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说,目前,由于职工个人工作的变动而导致不能连续缴存的情况较多,因此,将职工申请贷款条件由“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限改为“累计缴存”。

按照二次征求意见稿,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对职工累积缴存住房公积金年限要求,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人“钻空子”。在实际操作中,有职工交了几个月的公积金就贷款,贷款发放后就不再交公积金,这样就享受了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

一些并不太缺钱却专门钻空子来贷款的人挤占了需要买房人的公积金。

此前,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甚至出现“有人一边贷款,一边在买理财产品,或者把贷出来的款拿去买理财产品”。

骗提公积金退款五年后才可申请贷款

二次征求意见稿还统一了对违规套取、骗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和有不良信用记录职工限制贷款的年限。对曾经发生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和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职工限制贷款年限进行统一。

按照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全额退款5年后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保留不良诚信记录5年,期间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此外,参照商业银行的做法,放宽贷款购买二手楼楼龄限制由15年放宽至20年,贷款期限加上楼龄延长至40年。

贷款额度多少更看重账户余额

按照二次征求意见稿,广州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未变,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则是再度作出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由【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调整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参考 深圳东莞 等城市的做法,实行贷款可贷额度与个人缴存额挂钩,侧重考虑职工的缴存余额。

按调整后的公式测算,一位月缴存额约800元的男性职工缴存满3年后,其账户余额为2.88万元,以职工30年后退休计算,并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可贷最高额度,该名职工可贷款50万元。

实际上修改前后的公式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度差别不会太大。”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修改贷款公式主要是把账户余额的倍数调大,着重考虑账户余额,防止部分人投机性缴存公积金再贷款。

据介绍,原先规定本地户籍的连续缴存半年就可以贷款公积金,有些人就会一个月只交数十元,连续缴存半年后来贷款,贷款完成后就又停缴了。“如果是年轻人来申请贷款,因为距离退休还有很长的时间,原先的公式计算下要得到50万元的贷款额度也并不太难。但贷款50万元是要使用到很多人的缴存量的,在贷款后分20年来还清,属于长时间占用了大多数人的缴存额。因此,这次办法才会更侧重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的量。也考虑到工作不稳定性的问题,所以更侧重缴存余量。

总贷款限额170亿首次控制放贷量

为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决定,对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比及贷款发放额度进行合理控制,2014年的存贷比不超过80%,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亿元。由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按月轮候放款等方式对年度贷款额度进行合理配置。

据悉,去年一年广州住房公积金放贷量高达317亿元。

今年的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缩水近一半,是否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吃紧呢?在面对记者提问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广州其实是全国的大城市中最后一个限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虽然今年前5个月公积金贷款已经放贷100亿元,但是也要考虑到房地产市场调整的因素,这几个月公积金贷款申请量逐月下降,大家都在观望”。

他还进一步解释说:“一笔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要占用多少人缴纳的公积金,规定贷款额度限制也是为了保证公积金的正常运作,确保职工的正常提取。

到了每年年底,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完,市民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会受到影响?“市民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不会受到影响,会尽量得到满足。”该负责人说,由于办法也未最终确定,届时具体操作细则需要后续再讨论。

■7月10日前反馈意见

市民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gjj.gov.cn)查阅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者2014年7月10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