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广州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的决定

04.08.2017  17:12

粤教督〔2017〕1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审核验收,广州市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标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广州市“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广州市进一步确立新的发展目标,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努力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31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