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公费医疗报销的通知

09.05.2020  16:44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为方便教职工公费医疗报销,避免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风险,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恢复日常诊疗服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粤卫医函〔2020〕42号)中关于医疗机构须实行预约就诊,非预约不得就诊的要求,疫情期间公费医疗报销将实施预约制报销。现就公费医疗报销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疫情期间,公费医疗报销实行电话预约递交材料报销,预约电话: 85287623

2、报销地点:

票据审核——校医院4号楼二楼医护办公室

财务结算——行政楼一楼119室(会计核算科)

3、报销所需材料:转诊单、收据/发票、明细清单、华农教工病历本、急诊病历本、大型检查项目(CT. MR.等)报告单、出院记录。

4、预约递交报销材料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5、报销流程:

电话预约→按预约时间到达医院→医院1号楼门诊一楼测量体温并填写《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流行病学史问卷》→医院4号楼二楼医护办公室递交报销材料→等候财务处会计核算科电话通知→携带工行卡前往行政楼一楼119室结算

温馨提示:

1、请按预约时间段前往递交报销材料,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勿聚集。

2、当年的医疗费用发票,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报销完毕,最迟不超过医疗费用发票日期的一年内时间,过期不予报销。


校医院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