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出全面营改增后的首张增值税发票

01.05.2016  12:02

■今日凌晨,东莞顺利开出全面营改增后的首张增值税发票 市国税局供图

东莞开出全面营改增后  首张增值税发票

东莞国税系统“五一”期间将全员全天守候,确保10万户新增的营改增企业能顺利开票

东莞时间网讯   今日凌晨0时,我市万达文华酒店成功开出第一张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发票,这是东莞开出的全面营改增后首张增值税发票,与此同时,常平镇广隆食品成功开出我市第一张电子(网络)发票。大部分镇街也开出了本辖区内全面营改增后的首张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列车正式首发,顺利闯过全面营改增首日开票“大关”。

确保顺利开票

今日起,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建筑业、房地产业、 金融 业和生活服务业是新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的四大行业,共涉及我市109388户纳税户。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实行营改增,行业税负有望进一步下降,企业活力将得以进一步加强,将大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对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行业,能否顺利开票是此次营改增中的社会关注热点,要确保10万余户新增的营改增企业能顺利开票,这也是市国税系统全面推开营改增面对的首个挑战。

据了解,为确保营改增顺利实施、纳税人能顺利开票,市国税局成立东莞市营改增指挥中心,布置“五一”期间各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实时连线监测全市34个办税服务厅,确保营改增最后决战时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市国税局介绍,“五一”期间,东莞国税系统将全员全天守候,做好热线接通,落实应急处置,对无法开票的纳税人提供迅速上门服务,确保出现问题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增设59个营改增代开发票窗口

市国税局透露,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将涉及东莞市10万余户纳税人,是前四轮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数的1.6倍,涉及年营业税超过110亿元,发票1.44亿份。

同时,为了提高办税效率,市国税局共增加了5个临时办税厅,营改增工作专区39个。增设85个办税窗口,其中59个为营改增代开发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65条,营改增咨询专线34条。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说:“市国税局为基层分局迅速购置一批POS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保证服务提速提效。所有基层分局主动联系企业开展了开票应急演练,覆盖各种系统、各类发票、各样需求,在演练中积累经验,做好了应对节后开票高峰的充足准备。”

全面推开营改增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市国税局预计:“全面营改增后,今年将为东莞企业减税30亿~34亿元,新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实现100%减负。金融服务、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原来营业税普遍按5%征收,试点后,征收率为3%,税负降低41.75%,将大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中国政府网4月30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通知称,方案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还有一个过程,国务院决定,制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的过渡方案。

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是保持现有财力格局不变。既要保障地方既有财力,不影响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又要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五五”格局。注重调动地方积极性。适当提高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比例,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 经济 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兼顾好东中西部利益关系。以2014年为基数,将中央从地方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既有财力不变。调整后,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在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过程中,做好过渡方案与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