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四大行业营改增税制转换顺利开启(图)

01.05.201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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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1日7时已开出增值税发票451份

金羊网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孙超报道:5月1日零时,在广州,一张价税合计为523元的餐饮服务增值税发票在炳胜饮食集团珠江新城店顺利开出,这是广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试点纳税人开出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也是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全省开出的首张增值税发票。随后,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相继开出本行业第一张增值税发票。截至5月1日7时,广州全市四大行业已有149户纳税人共开出451份增值税发票。这标志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广州平稳落地。

广东首张餐饮业增值税发票5月1日顺利开出 羊城晚报记者周巍摄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作为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最后一批行业,从此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全部征收增值税,实行了20多年的营业税也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在广州,这四大行业共有26万户纳税人,据广州市国税局介绍,为确保试点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广州国税部门对此次营改增试点行业进行税控发票设备的发行、发放、培训、安装、调试,同时对所有试点纳税人进行全覆盖培训。5月1日零时起,全市国税系统启动“零点行动”,对四大行业纳税人自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进行全面实例验证。

国税部门提醒,因税制转换涉及发票、申报、缴税等大量涉税事项的变更,以下关键时点需要试点纳税人特别予以注意:

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已领取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通用类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于2016年7月31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于2016年9月30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缴销。

5月16日前,纳税人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所属期及以前的营业税。

6月27日前,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5月所属期的增值税。

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5月16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所属期及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

自然人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广州市国税局表示,为了让税制转换平稳过渡,“五一”期间全市13个征管局15个办税服务厅开通营改增服务窗口189个,提供发票业务办理。5月3日后,为确保纳税人及时便捷办理涉税事项,全市国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均开设了营改增绿色通道和服务专区,新增126个服务窗口,提供一次性告知、延时服务、留置服务,建立全员首问责任制,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快速办理服务。为合理疏导办税高峰,减少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等候的时间,广州国税部门已实现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等候实况数据透明化,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广州国税微信实时获取现场排队等候情况,避开排队高峰期。在咨询服务方面,12366纳税服务热线增加了一倍的座席数量,同时,推出i-Tax智能客服,通过官方微信和网站向纳税人提供7×24小时的纳税咨询服务,为纳税人提供营改增咨询快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