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的公示

16.12.2014  12:47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13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安排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第二批)1500万元(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  12月12日至12月22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金正林,电话:020-37627083;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电话:020-83170362。

  附件:  2014年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专项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