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判决书“瘦身”一半 东莞中院审案大幅提速
该院推出新型独立合议庭裁判文书改革后,首份判决书“出炉”
东莞时间网讯 昨天,记者从东莞中院获悉,该院新型独立合议庭裁判文书改革实施之后,于10月28日诞生首份新型判决书。
这份二审判决书,明确注明案件受理、开庭、判决的时间,同时,还省略一审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以详见一审判决书代替。如此一来,整份判决书与改革前相比“瘦身”一半左右。
此前,东莞中院院长王海清提出,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运行创新包括庭审创新、裁判文书制作创新、指导人民法庭改革创新,从改革创新中体现高质量高效率审判,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首先尝试了大幅提高当庭宣判率的庭审改革创新。此次该新型独立合议庭又推出第二项改革创新即裁判文书“瘦身”改革,接受公众考评。
记者从这份(2015)东中法民二终字第1503号判决书上看到,与传统的二审判决书最大不同之处,明确了案件受理的时间是2015年10月12日,审理时间是2015年10月19日,判决时间(判决书签发时间)则是2015年10月27日,从上诉人上诉受理到法院判决,整个审理流程共16天时间,案件当事人双方均于10月28日收到判决书。
裁判文书制作创新的第二个变化,则是明显“瘦身”。原因在于以往二审判决书中都会将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附上,现在记者看到的这份判决书上,只保留一审判决原审原告诉讼请求(包括反诉人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其他则用“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详见一审判决书”一句话代替,避免了拖沓冗长。
审案提速
17天审案50宗
“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长程春华说,通过这样改革,法院的二审裁判文书厚度变薄了一半,对于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工作量减少30%,对于法院文印室工作量则减少一半。他说,新型独立合议庭法官的庭审效率提高了,一个合议庭经常一天当庭宣判调解10宗案件,但法官助理、书记员则有太多的后续工作要做,很难按时完成,导致出现“瘸腿”现象,现在通过裁判文书制作创新,可以减少法官助理、书记员及文印不必要的工作量,大大加快案件的审理流程,极大提高整体办案效率。
10月28日上午送达新判决书后,“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当天上午又公开审理10宗案件,涉及民间借贷、赠与合同、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呈现的是庭审背后的人生百态;10宗案件全部当庭宣判调解,其中改判2宗,维持6宗,调解2宗。
“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于10月12日全天、14日上午、19日下午、26日全天、27日下午、28日上午共6次集中开庭审案,案件类型多样化,17天该合议庭共计审理案件50宗,结案44宗,已结案件全部为当庭宣判或当庭调解(其中8宗为第二次庭审时当庭宣判),未当庭宣判的6个案件近日再陆续安排第二次庭审,已审结案件从受理到结案平均时间2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