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办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24.08.2017  10:32

 

省安委办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强化

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8月22日下午,省安委办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等36个部门、直属机构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周永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前期工作汇报、分析了存在问题、研究了下步工作措施。会议认为,我省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实施方案》的治理目标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同心协力,统筹推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当前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仍存在个别部门(单位)协调组织推进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不及时,总体进展不平衡等问题,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面推进《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需着力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摸排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二是制定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高风险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政策措施,确定分批关闭、转产和搬迁企业名单,全面推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三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四是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生产储存港区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等重点区域管控,切实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五是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