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即将成为历史

17.09.2015  13:37
群众办理买房、贷款等事宜时需要提供的“单身证明”即将成为历史。除部分情况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CFP供图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群众办理买房、贷款等事宜时需要提供的“单身证明”即将成为历史。除部分情况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9月16日,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发文表示,废止单身证明,方便群众办事。

  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6日下午,民政部新闻办官方微博“@民政微语”发声,对新规作了简要说明。“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民政微语”还进一步透露,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民政部这一新规是否在广东即时生效?16日,南方日报记者向省民政厅和广州市民政局了解相关情况。省民政厅表示,已了解到民政部计划近日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广州市民政局表示,暂未收到相关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在接到民政部通知之前,广州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工作照旧开展。2015年上半年广州市婚姻登记机关已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共91083件。

  记者通过广州市婚姻登记网上服务系统提交预约申请,发现目前在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中,已经无法向越秀区和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预约申请。随后记者致电白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询问,工作人员表示,可能在9月底,就会停办此项业务。目前网上不能预约也没关系,市民可以到婚姻登记处现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此次民政部门出台的新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有广州市民提出,建议民政与其他部门做好协调和衔接,细化操作流程,切实为群众减轻负担,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