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叫停“单身证明” 广州民政局:暂未接到通知

17.09.2015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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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越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90后女青年申请到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新快报记者宁彪/摄

■新快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印锐

今年上半年广州婚姻登记处出具“单身证明”达9万余份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少市民得知此消息后欢呼:“终于又少了一个奇葩证了。”但是,记者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广州民政局暂未接到正式通知,工作依然照旧。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又被市民亲切地称为“单身证明”,那么在广州,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的情况又是怎样呢?记者走访多处婚姻登记处发现,开“单身证明”已然成为婚姻登记处的“主业”。更有不少市民对“单身证明”进行吐槽。

尴尬

单身证明”成为婚姻登记处“主业

今年上半年,广州婚姻登记处出具“单身证明”的数量是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总数的2.3倍。记者从民政局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该处办理结婚登记27504对、离婚登记11584对,而出具“单身证明”达到了91083份。

16日上午,虽然并非结婚的“良辰吉日”,越秀区婚姻登记处的业务仍然比较忙。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一个小时内有12个人前来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其中8个人是为了办理“单身证明”。

去年为了买车贷款来开过一次‘单身证明’,今年买房需要贷款,所以又来再办一次。”27岁的小邱已经第二次来办理“单身证明”了,对需要带的证件和办理流程都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他身边朋友中大部分人都办过“单身证明”。

市民刘女士则没有那么幸运。在广州工作的女儿因户口迁移,需要出具户口所在地的“单身证明”。刘女士一大早就来帮助女儿代办,但因为不熟悉办理流程,她忘了让女儿写委托书,白跑了一趟。

记者采访了解到,因为需要当事人出具“单身证明”的单位越来越多,一次性办理三四张“单身证明”的市民已并不鲜见。最让工作人员记忆犹新的是,曾有人一口气办理了10份“单身证明”,据说是卖房子需要。

案例 1

为买房开了4次“单身证明”,有必要吗?

在广州奋斗多年,终于买了第一套房子,本该欣喜满足的阿广,却在买房、办理按揭贷款等过程中,被要求开具“单身证明”多达4次,“本来我对开‘单身证明’并没有什么意见,毕竟是程序需要,但是有没有必要让我开那么多次?开了又开,有完没完。

买房过程中消耗大量时间、精力去反复开证明,到底有没有必要?”阿广遭遇开4次“单身证明”的折腾。据阿广介绍,他今年在天河区购买了一套住房,支付首付款后,他去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根据银行的要求,他去婚姻登记部门开具了“单身证明”。

之后,阿广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将“单身证明”交到了房管局,在办理手续时,阿广按照房管局提供的相关范文,写了一句承诺“房屋归自己所有,没有其他共有者”,阿广认为,这就说明了他在买房之初已经提交了“单身证明”原件,并且还做出了书面的承诺。

本以为这一次开具“单身证明”就能“一劳永逸”的阿广,后期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又收到了一条短信通知,要求“单身人士需要提供单身证明用于办理房产证,且必须是单身证明原件”。无奈之下,阿广请了半天假,打的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再次办理第二张“单身证明”。因事耽搁了一段时间后,他将“单身证明”上交,又被告知“单身证明15天内有效”,阿广所开的证明已经过了有效期。“我当时不知道,‘单身证明’还有有效期?

阿广又按照要求第三次开具“单身证明”,并办理了房产证。但随后不久,阿广又被第四次要求开“单身证明”。这下阿广的怒火彻底爆发,“我已经开过3次单身证明,难道还证明不了我单身?我没有结婚证,户口和父母在一起,房产证上面清清楚楚写着我一个人的名字,为什么我还要开单身证明?

就这样,阿广前后一共开具了4次“单身证明”,“每次开证明都要请假、排队,连婚姻登记处的人看到我,都问你不是开过了,怎么又来了?”虽然能理解这些证明是为了保障自身财产权益,但是对于这费事的证明,他还是想问“真的有必要吗?

2

未成年也要开证明?婚姻登记处:未到婚龄,一律不开

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办理“单身证明”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少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前还有一个14岁的女孩在父母陪同下来开具“单身证明”。

小孩父母跑到婚姻登记处时,显得十分恼火。”该工作人员回忆说,当时工作人员还以为他们是来离婚的,正准备上前劝他们好好说话。没想到,对方掏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要求给女儿开“单身证明”,“女儿才14岁啊,她怎么可能结婚,这些要求太奇怪了。”这位父亲边说边拿出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我只是想把女儿的名字加入到产权证中,怎么这么难办啊?

原来,这位父亲看中了番禺的一套房子,买房时跟售楼小姐提出要把女儿的名字加入到产权证中。这时,售楼小姐想了一下说,要为女儿开具“单身证明”。“我女儿还未成年,她怎么可能结婚啊。”父亲说,只要看看她的出生年月就行了,没必要开“单身证明”。但售楼小姐不同意,还说不开“单身证明”的话以后办理相关证件比较麻烦。女孩的父亲有点不高兴了,“哪有这样要求的,女儿是否未婚我还不知道吗?要不把女儿的户口本拿来,到时看一看不就行了吗。”但售楼小姐依然说不行。

这时,女孩的父亲彻底火了,以为售楼小姐拿他开涮,掏出电话问朋友。没想到,朋友听后哈哈大笑,说这是正常的事情,“不要这么较真,去婚姻登记处开个证明不就完事了?

不少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时常能遇到未成年人来开具“单身证明”,有的还不满10岁,而且大部分是买房时需要的。民政局提醒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对于没有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婚姻登记处一律不会出具“单身证明”。

3

开证明的理由五花八门:出国、出差,连出家的都来了

开具“单身证明”不光忙坏了当事人,同时也累坏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而前来开具证明的理由更是闹出不少笑话。

前来要求开具‘单身证明’的理由五花八门,稀奇古怪,简直就可以写一本书。”一工作人员诉苦道:“就拿我们遇到过的来说,有要出国结婚的,有要申请出差报销的,有要征婚的,有去应聘的,甚至还有要出家当和尚、当尼姑的。我无法理解这些事情都和单不单身有关,不知道这些单位为什么要他们出具‘单身证明’。

越来越多的部门、单位都要求当事人提供“单身证明”,但对“自然未婚人”的概念模糊不清,不懂婚姻法,盲目要求当事人出证明,既增加了婚姻登记处的负担,也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

此外,个别单位对“自然未婚人”不理解,盲目指导未到婚龄的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由于各单位、个别部门对“婚姻状况”理解不同,有的要当事人从婚龄算起开具证明,导致当事人多次往返。

虽然办理“单身证明”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来婚姻登记处即可办理,但是部分单位要求的“单身证明”是否真的有必要,还是值得思考的,纸质证明的增多,让“无纸办公”成为空谈,造成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