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车肇事”司机患精神疾病 受害者家属质疑

08.09.2015  09:45
  6月20日,车祸现场,肇事宝马车也被撞烂 - News.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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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车祸现场,肇事宝马车也被撞烂 东方IC

南京警方通报“宝马车肇事”案司法鉴定,受害人家属称仍有六大疑问

羊城晚报记者 罗坪

今年6月,江苏南京“6·20交通肇事案”导致两人死亡案,震惊全国(详见羊城晚报6月21日、22日相关报道)。9月6日晚9时许,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南京交警”通报了案件最新进展: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肇事的宝马车驾驶人王季进进行了“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同时,警方通报称根据法律程序已将司法鉴定意见告知事故当事方,如事故当事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以提出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申请。这一鉴定结论昨日引发舆论关注。记者获悉,目前受害者家属并不认同此结论,或重启鉴定。

记者梳理该案自案发以来至首次公布司法鉴定结论,仍有六大疑问待解。

肇事司机事后试图咬人

6月20日13时53分,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友谊河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南京牌照的马自达2轿车,被一辆西安牌照的宝马740轿车撞击。马自达轿车后半车身几乎解体,车上两名年轻人被甩出车外。此后,宝马车还撞上了一辆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出租车。

事发后,警方在距离现场三四百米处,找到了满脸是血的宝马车驾驶员王季进,并将其控制。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上司机及乘客死亡。警方拍摄的画面显示,王季进逃离现场后被抓获,被带至派出所时他情绪十分激动,大声喊叫,用头撞墙,并试图咬民警和特勤人员,行为颇为异常。出于安全需要警方为嫌疑人王季进戴上头盔,将其双手反铐,并用约束带控制其双腿。

6月21日,警方公布调查结果:6月20日13时40分许,肇事嫌疑人王季进驾车从某装饰城前往江宁,在途中肇事,弃车逃逸后被抓获。经勘查,事故现场未发现毒品。据王季进妻子陈某某称,陕AH8N88“宝马”牌轿车系2014年底由许某某抵债给王季进。经调查和鉴定,排除王季进酒驾、毒驾嫌疑,王季进所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

6月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说,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195.2公里/小时。宝马车还存在闯红灯行为。警方认定,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警方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王季进。

9月6日晚,南京交警官方微博“@南京交警”通报了案件最新进展: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王季进进行了司法鉴定,意见为: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

受害方家属考虑重启鉴定

7日下午,记者致电“6·20”车祸案中受害人马自达车主薛某的父亲薛先生。他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他于昨日刚收到《鉴定意见通知》。对于鉴定书中表述的“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他表示并不认同,目前考虑找一家权威的司法鉴定所重启鉴定。

薛先生称之所以不认可,是想弄清楚鉴定书上关于作案时的精神状态,究竟是如何鉴定出来的?通知书上并未对鉴定过程做详细描述。记者了解到,薛先生和另外一名受害者家属已经就此次事故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两受害者家属已分别收到肇事方家属支付的5万元丧葬费。

薛先生称,自从儿子被撞离世后,他们一家至今仍处于悲痛中。“我家就收到了肇事者家属支付处理后事的5万元丧葬费用,其他的没有任何说法。”薛先生称,这5万元尚不足以抵偿给儿子买墓地的费用及火化费、安葬费。

而事故中另一名受害女性死者的丈夫,称9月6日晚上8时多他才收到《鉴定意见通知书》。他表达了同薛先生相同的观点:鉴定结果的详细依据是什么?怎么认定肇事者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发病状态?他称在同家人商量后,决定申请重新鉴定。

据了解,目前检方以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肇事者父亲自称毫无背景

车祸事发后,王季进个人经历和家庭背景广受关注。据其在江苏靖江老家的爷爷、奶奶透露,王季进患有脑部疾病,以前有过数次犯病经历,“犯病以后到处乱跑”。王季进从小跟着奶奶长大,她称既不清楚王季进此前的生意状况,也不知道他何时购置了宝马车,但怀疑孙子犯事是因为犯了病。

记者获悉,事发前王季进在位于南京光华路上的五洲家具装饰广场经营着一家五金器具店。店面在事发后曾关门多天,两个多月后,店面重新营业。店面业主目前是王季进的妻子,而王季进父亲则负责打下手配货。

据到访的记者称,王季进的妻子在店内不停接听电话,询问客人要货的型号及数量,并安排王父送货。面对记者的到访,王妻称“好不容易从悲伤中走出来,不想再提过去”。对于记者提及她丈夫被鉴定为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她答没有接到过公安的通报,也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而王季进的父亲则表示,如今家人也饱受煎熬,不愿意再被社会关注,不想再次卷进舆论的漩涡,他家就是一个做小生意的,不是外面说的那样,他家并没有背景。

王父透露,他今年63岁了,对于儿子肇事后的相关赔偿问题,目前还没有结果,目前已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这一切事宜,包括赔偿问题。

受害者家属质疑:患精神疾病如何领驾照?

何谓“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广州市脑科医院一名医生解释,急性,是指起病过程很急,一般在两周内起病;短暂性,是指病程持续时间不长,整个过程一般在一个月以内;精神病性,是指以幻觉、妄想进行逻辑推理,比较多见的如被害妄想等。

王季进被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为何有精神病史还能考驾照?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简称123号令)明确规定,有癫痫病、眩晕症、癔病、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假设驾考时王季进已经有精神疾病,那么当时他涉嫌故意隐瞒。如果是取得驾照后患病,根据123号令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对此,有关专家建议,交警部门、驾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搭建精神病人信息库,从源头上杜绝精神疾病及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者申请驾照。

事发至今,围绕目前南京脑科医院得出的结论,律师及受害者家人表示,仍存在六大疑问需要详细解释:1、做出鉴定的详细依据;2、案发于6月20日,如何准确鉴定出当时情况?3、如何证明作案时正好处于发病状态?4、如果之前有精神病史,是否涉嫌隐瞒病情拿到驾照?如果拿驾照后患病,是否需要主动申请注销?5、鉴定结果对量刑有何以及多大影响?6、司机王某家庭背景对鉴定结论有无影响?(罗坪)

南京交管局:肇事司机1998年已申领驾照

针对种种疑问,7日,相关鉴定机构和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南京交管局”)作出了解释。

为何6月20日发生的事情,8月31日才作出鉴定结果?

南京交管局:我们于7月初与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8月31日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果,这个时间长度符合法定时效。

为什么会做精神疾病鉴定?

南京交管局:之所以要做精神鉴定,一是犯罪嫌疑人妻子委托辩护律师提出了申请,二是检察院也来函要求作相关鉴定,三是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后也有一系列异常表现。

南京脑科医院是否具有鉴定资格?如何鉴定的?

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我们是国家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对精神障碍类疾病进行鉴定。我们的鉴定结果是按照《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来鉴定的,有5位医生参与。

犯罪嫌疑人到底何种身份?之前有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南京交管局: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为江苏靖江人,暂住南京江宁区,其父母为靖江老家务农农民。其父1992年在南京打工,后在南京一装饰城经营水电材料销售生意,因身体原因于2006年将店铺交给儿子王季进经营。犯罪嫌疑人王季进的驾照在有效期内,之前也没有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之前是否有精神病史,是如何拿到驾照的?如果拿驾照后患病,为何还能上路?

南京交管局: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于1998年12月报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医院对于申请人王季进出具的有关检查结果表明,无妨碍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根据此结果,对其申请予以许可。其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审验驾照时没有向警方说明过有精神方面的障碍。

鉴定结果对量刑有何影响?

朗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沈玉宇:这一鉴定意见可能影响到量刑。“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这一鉴定意见如果得到最终确认,法院在判决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一鉴定意见,法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