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审案将有“三语”法官

24.06.2015  13:16


南沙审案将有“三语”法官

来源:南方日报

 

 

 

    赖亚力左一成为第一位在大陆审理案件的香港籍人民陪审员。夏江丽  蔡颖  摄

 

    南沙法院聘任5名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夏江丽  蔡颖  摄

 

 

  23日,南沙法院召开相关会议,会议透露,该院将出台《服务保障南沙自贸区建设的意见》,并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目前,该意见正在最后修订阶段。

 

  南方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南沙自贸区挂牌成立之前,南沙法院已经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聘任香港籍和澳门籍人士担任该院人民陪审员、建立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商会协调机制。如今,为进一步服务自贸区的改革探索与创新发展,南沙法院提出一系列司法创新举措,其中包括强化法治先行的理念,培养和储备精通普通话、粤语、英语三种语言的法官等。

 

  “自贸区的改革从根本上说是法律规则的改革,要强化法治先行的理念。”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翔这样说。

 

  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夏江丽  蔡颖

 

  构建涉港澳案件特色审理机制

 

  “深刻认识自贸区建设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大意义,拓展司法服务。”南沙法院院长吴翔表示,自贸区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将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应的,司法系统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际高标准要求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的司法保障与服务。

 

  为实现这一目标,南沙法院正在制定有关《服务保障南沙自贸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在正式出台前,有一些理念已经明确。

 

  “首先是强化法治先行理念。在依法的前提下,根据南沙自贸区建设的政策定位,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吴翔表示,在南沙自贸区挂牌成立之前,该院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些司法改革和司法创新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大力推进改革和创新举措。

 

  这些具体措施包括,将推动成立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构建涉港澳案件特色审理机制。

 

  深化涉港澳案件商会协调机制,以港澳商会为纽带,通过诉前信息共享制度、诉中联动调解制度和诉后执行协调制度,搭建多元化解涉港澳民商事纠纷的立体平台。

 

深化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拓宽其选任渠道和范围,充分发挥港澳籍人民陪审员的优势,提升港澳同胞司法参与度和认同度。探索特定港澳组织和个人协助案件送达,提高涉港澳案件的送达效率。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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