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强制保险”

26.09.2014  11:29

   本报昨日报道,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从9月23日起,我市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强制保险,今后不再收取其他担保费用。

  点评:按规定,公积金贷款购房强制保险的目的是在贷款过程中,如果发生房屋灭失等风险而购房人无力还贷时,由保险公司向银行进行赔偿。这就让人纳闷了:既然保障的是银行的利益,为何要让市民买单?取消该项“霸王条款”乃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只是在这之前已缴交的“强制保险”是否也能取消呢?——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