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3日起已取消公积金贷款强制保险

25.09.2014  12:34

  本报讯  (见习记者刘晓娟)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9月23日起,我市已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强制保险,今后不再收取其他担保费用。

  国家住建部上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公积金服务专项督查,要求降低中间费用,取消房屋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截至目前,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已有19个地级市取消公积金购房保险。

  据了解,自1999年我市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根据相关规定,购房申请贷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时,需办理保险手续并向保险公司缴交保险费用,保险公司承担房屋保险责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是以个人自住住房抵押作为担保形式。取消购买房屋保险后,购房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收取此项费用,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贷款职工的负担。据统计,今年1至8月,我市公积金贷款共发放2702笔53740万元,按每笔贷款1500元左右的保险费算,取消购买房屋保险后,购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累计节省保险费用约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