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追责制 为法院排除干扰
中新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阚枫)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29日在北京表示,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尽快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加快组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排除各种干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28日晚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得以全文公布,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会上,周强从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六个方面传达了全会精神。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召开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是对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大贡献,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和划时代意义。”周强说,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提出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书。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
他表示,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高度关注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在执法办案中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要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不能因为贫穷而为所欲为,更不能因为富贵而超越法律;严格公正司法,确保一切公民都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任何公民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平等处罚;要坚持依法办事,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坚守法治的定力,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和司法权威;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依法办案与尊重公序良俗结合起来,强化司法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要始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确保司法决策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发展规律,决不能照搬国外法治理念和模式。
周强要求,要积极参与科学立法,推动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要努力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大力加强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守司法良知,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着力推动全民守法,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周强指出,要抓紧出台指导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特别是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法官员额制、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法官惩戒委员会的设置等问题的方案,推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机制改革,尽快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加快组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办事、排除各种干扰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
此外,在法院队伍建设方面,周强要求,要将理想坚定、政治过硬作为建设干部队伍的首要标准,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推动建立法官职务序列制度,推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进一步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周强指出,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取得实效。要组织广大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全会文件,坚持带着责任学、带着信仰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感情学、结合实际学、领导带头学,切实把全会精神学深学透;要认真宣传好全会精神,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凝聚各方共识,推动形成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合力;要把学习全会精神的成果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的动力,抓紧制定出台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引导广大干警坚持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