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去年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 涉案金额超2000亿元
中新社广州1月11日电 (索有为 徐培)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2015年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人民币,下同)。
警方称,广东省对外贸易发达,资金流动频繁,又处在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地下钱庄犯罪情况较为突出。该省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作案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
广东省公安厅将珠三角及沿海地市作为重点地区,强力推进专项打击。行动期间,深圳市公安局共破案32宗,破获案件数量占全省39%,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佛山等地共破获4宗涉嫌为“国际红色通报”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警方表示,一些贪污腐败分子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至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
在打击地下钱庄行动中,广东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
警方分析说,目前广东的地下钱庄既有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型,也出现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的情况。惠州警方破获的游某龙等人地下钱庄案,犯罪嫌疑人在惠东县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账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账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打入外币。从2008年至今,交易客户300多个,涉案金额20多亿元。
此外,在深圳市警方侦破的“9·16”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团伙则是通过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该案涉案金额达346亿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