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安全基础 狠抓工作落实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17.05.2014  16:34

夯实安全基础   狠抓工作落实

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巡视员  黄晓涛

 

同志们:

   这次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是经省局党组同意召开的重要专业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部署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事故发生,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

   首先,我简要传达下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4月16日,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12年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事故总死亡人数已降到千人以下,重大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连续四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德学局长在讲话中还充分肯定了我省矿山整顿关闭和中央财政补助的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我省汕头市澄海区莲花山钨矿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情况被编入经验材料印发。会议认为,当前非煤矿山安全基础薄弱、准入门槛较低、开采装备落后、人员素质不高,“多、小、散、差”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类事故仍然多发,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早日实现根本好转,会议部署了今年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 强力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 二是 强力推动非煤矿山“打非治违”工作; 三是 强力推动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 强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五是 强力推动尾矿库和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是 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会议主要精神和领导讲话都已在总局网站公布,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正确把握,自觉将全国会议的精神实质贯穿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和各方面。下面,我就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去年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2年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及广大矿山企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岗双责”,以“打非治违”和矿山整顿关闭为重点,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科技强安,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去年,全省矿山发生死亡事故19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5%和11.5%,死亡人数仅占2012年控制指标(27人)的85.2%,实现了矿山及尾矿库安全度汛,确保了党的“十八大”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全省矿山安全生产保持了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突出了六个重点,在六个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一)以深化矿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在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转变政府职能的统一部署,省局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7月11日发出《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169号),在矿山领域取消2项、下放4项行政审批。省局同时下发《关于调整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做好行政审批承接工作,先后在佛山、清远和广州等地举办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共培训市、县、镇(街)安全监管人员超过500人次。省局制定了《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织了矿山行政审批监督检查12次,发现问题21条,责令限期改正。同时,通过厘清行政审批与安全监管职责,部分地区安监部门在监管执法和审批分离等制度创新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全省各审批承接单位共对461家矿山企业发证,均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信息,初步实现了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总要求。

   (二)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在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上呈现新面貌。 一是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截至去年底,全省已有410家矿山企业达标,达标率约56.4%,排在全省各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首位; 二是 全面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去年56家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成率约73.7%。 三是 依法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发了《广东省矿山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和《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分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基本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 四是 落实矿山防汛度汛措施。汛期前召开防汛度汛视频会议,确定了一批汛期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加强预警预报,得到了总局防汛度汛检查组高度肯定。 五是 先进适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强制淘汰扩壶爆破、二次爆破、人工装岩、干式凿岩、非阻燃风筒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严格执行最小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省811家露天矿山基本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633家实现机械铲装,564家实现机械二次破碎,239家采用非电引爆技术;12座尾矿库安装使用全过程在线监测系统。 惠州市 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统一制作、悬挂“四个一”(即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图、应急救援联系图和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牌匾),编印下发“六个本”(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会议、劳保用品发放)。

   (三)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整顿关闭为抓手,在规范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上取得新成果。 一是 齐抓共管,构建新格局。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矿山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广东省矿山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广东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2012-2015年)》等多份文件,注重源头监管、明晰各部门职责。 二是 抓住重点,增强针对性。各地严厉打击“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尾矿库“以关代闭”、露天采石场安全距离不足、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 惩防并举,掀起强大声势。先后依法查处清远市连南县、连州市、清新县,肇庆市怀集县,河源市紫金县等地非法违法采矿案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力地遏制了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 畅通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媒体监督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安全问题,做到“举报必受理、受理必核实、问题必查处”。 肇庆市 打非治违”构建市、县、镇三级联动机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开展以司法途径解决矛盾,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辖区内采矿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四)深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在提高矿山事故防范能力上得到新提升。 一是 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普查。在韶关、梅州、清远等地部署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和整治采空区安全隐患调查以及水文地质条件普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建档、责令整改。 二是 严格地质条件复杂矿区安全准入。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对惠州市惠东县荷树下矿区、清远英德市大镇金门水库矿区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以及清远市连南县寨岗姓坪钼矿矿区、梅州市大埔县双溪石灰石矿区等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不予通过,从根本上杜绝了一批地质条件复杂矿山开采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 坚持不懈整治重大隐患,尤其是生产矿山的安全隐患。 云浮市 认真跟踪落实云浮硫铁矿企业隐患治理情况,有效督促云硫加大投入升级改造现有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 韶关市 督促大宝山矿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对露天边坡、尾矿库、排土场及地下采空区等进行持续整治;督促凡口铅锌矿采用无底柱深孔后退式采矿法,使用遥控铲运机和遥控破碎台车,提升采矿机械化水平。 广州市 督促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建立了露天矿山边坡安全成型及监控预处理系统,有效防范开采规模和采深增大带来的边坡失稳隐患。据统计,全省矿山用于隐患治理累计投入1亿6千多万元。

   (五)狠抓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在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各地贯彻落实五部委《指导意见》精神,严格执行尾矿库立项、用地和环评等前置审批手续,实行尾矿库属地监管和分级管理制度,全年共责令7座尾矿库实行闭库,3座尾矿库补充完善“三同时”手续,23座尾矿库进行隐患治理。中央财政补助的10座尾矿库闭库治理项目有序推进。尾矿充填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推动了矿山采选方式转变,在一些地区取得了明显成效。 肇庆市 2家地下矿山已采用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既减少了尾矿湿排量、又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河源市 加大尾矿库监督管理力度,8座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进展顺利,4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全部建成,9座尾矿库正在履行闭库手续。

    (六)全面实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准入,在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职责分工方面形成新格局。全省依法开展油气管道许可工作,组织了省天然气管网一期工程和中石化湛江港至北海原油管道工程等省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查颁发了我省首家油气管道安全生产许可证。去年8月1日省编办发出《关于调整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的函》(粤机编办〔2012〕197号),将“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职责划归省发展改革委,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得到了全国人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调研组肯定。

   二、正视问题、科学判研,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的趋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都在控制指标之内,但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省矿山“多、小、散、差”、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还较薄弱等问题短期内还难以克服和解决。从发展的观点看,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任务艰巨。随着我省现有矿山向深部延伸开发,一批地质条件复杂矿区正在建设,开采安全条件更为复杂,安全监管难度也将继续加大,事故防范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非法违法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管理、追求利润最大化等短期行为还十分普遍,“三违”、“三超”等行为严重影响矿山安全生产。

      (三)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不能正确处理安全、速度、效益的关系。有的甚至对安全生产消极应付,地下矿山不开主通风机的,尾矿库汛期不打开排水井挡板、故意存水用于选矿,矿山“六大系统”建成后成了摆设等现象时有发生。

      (四)中介机构技术支撑作用不强。安全评价机构不规范经营,甚至跟矿山企业签订所谓的“保过协议”,蓄意隐瞒矿山安全隐患;技术服务机构不负责任、走马观花,只收钱,不办事,安全检查避重就轻,敷衍了事。

    (五)安全监管失之于轻,失之于软。“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贯彻讲话”,重审批、轻监管,个别地方“打非治违”、整顿关闭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整顿不扎实、落实不到位。一些地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严不起来、沉不下去。

    (六)地质勘探安全监管薄弱。部分地质勘探单位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坑探作业不规范,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地质勘探项目“以采代探”现象在某些地区还十分普遍。

   所有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或制约着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我们必须以对党、对人民、对社会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三、求真务实、攻坚克难,切实抓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批示。朱小丹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通往幸福广东的第一张通行证”,并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省局党组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也非常重视,《2013年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已于3月11日印发各地,我们必须认真完成好今年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今年1至4月份,全省发生矿山死亡事故6起,与去年同期对比增加1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开局良好。

关于2013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安排概括起来就是:

   树立一个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升两个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部门监管执法能力。

   突出三个重点----地下矿山、尾矿库、油气长输管道。

   深化四项整治----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土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油气长输管道专项整治。

   实现五个目标:1.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2.整顿关闭矿山68座以上;3.矿山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50%的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和所有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4.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5.完成中央财政支持的10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项目。

   抓好六项工作:

   (一)大力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按照全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求,我省至2015年总共要关闭矿山129座,今年是68座。经省政府同意,我们以省安委会1号文件下发了广东省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刘志庚副省长担任组长的广东省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下达了各地市关闭任务指标,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 一要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人民政府是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务必要牢记矿山整顿关闭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务必要形成合力,开展联合行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依法推进。 二要 制定保障政策措施。要依法依规、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预案,妥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要 突出工作重点。要选择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作为突破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 四要 强化责任考核。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关闭矿山实施验收,地级以上市政府对县级政府矿山整顿关闭情况全面检查验收。省安委办已明确将矿山整顿关闭纳入全省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各地要切实发挥安委会职能,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不能完成关闭计划任务或由非法采矿导致事故的,依法依规严厉问责。矿山整顿关闭是未来几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逐年完成矿山整顿关闭任务指标。

   (二)大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一要 健全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体系。要建立健全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配套政策体系,完善评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提高企业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 强化企业达标运行管理。要制定强化企业达标运行管理的有力措施,加强检查考核,对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管理“两张皮”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责成评审组织单位撤销其标准化等级。 三要 尽快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任务。要认真梳理“六大系统”建设进度,倒排工期,把资金、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快速推进,确保按期完成。 四要 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以班组长为重点的矿山企业从业全员培训制度,举办班组长安全业务培训班,培养一批符合现代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需要的一线岗位人才。 五要 严格安全监察执法。发现逾期未完成安全标准化和“六大系统”建设的矿山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过期后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结合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要切实加强企业达标运行和“六大系统”建成后续的监管,促使其真正发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作用。

   (三)大力推动矿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一要 切实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主体责任。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融入到各专项工作中,抓住“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建设契机,突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表、治理结果报送制度。 二要 加强矿山排土场安全管理。要拿出抓尾矿库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措施来推进排土场专项整治,查清辖区内排土场的基本情况,分级建立排土场档案,分类整治、确保安全。 三要 扎实做好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要以完善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为重点,突出井下火灾防范和通风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完善矿井机械通风系统,发现地下开采不开通风机、不配备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的一律停产整顿。 四要 继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坚决克服得过且过思想和侥幸心理,真正落实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强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的预警工作。。

   (四)大力推动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一要 做好中央财政补助的10座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验收。年内,省局将会同有关市、县安全监管部门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严格对照设计逐项验收,严禁工程缺项、漏项;未经总局批复同意,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变通闭库治理工程,确保闭库治理达到预期效果。 二要 继续跟踪做好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有关地市要按照国家总局《关于下达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项目的通知》,认真对照标准和要求,积极做好无主尾矿库治理项目实施工作。 三要 继续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省局期已下发《关于做好尾矿库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各地要对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重点是停用库、废弃库现状及治理计划以及不纳入尾矿库管理场所是否存在死灰复燃情况,逐库填写尾矿库现场安全检查表。 四要 持之以恒抓好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对危库、险库要责令停产,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结合整顿关闭工作,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要坚决纠正“以关代闭”的错误思想,切实履行尾矿库的闭库程序。 五要 鼓励尾矿库综合利用。积极引导尾矿库企业应用尾矿充填和干式排尾等先进适用技术,要在现有基数上尽量减少尾矿库数量,严格控制新建尾矿库、独立选矿厂建设项目,鼓励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要 严格安全许可审查。省政府169号令、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已正式实施。各地要深刻领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质和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切实做好矿山行政审批工作。 二要 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延长建设工期审批制度;严肃查处边建设边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试生产(运行)备案,严禁竣工验收后、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非法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各地要组织评审专家,严格评审标准,完善评审程序。 三要 强化地质勘探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坑探工程安全专篇审查,严厉打击地质勘探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秩序。 四要 严格矿山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各地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蓄意隐瞒等恶劣行为,要定期通报中介服务工作情况;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要负起责任,真正成为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要 探索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体制更深层次的改革。借鉴住建等有关部门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评价、评审以及评审组织单位等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事业健康发展。

   (六)着力加强矿山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一要 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各地要切实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到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加强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树立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的理念,打牢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要 提高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学习型队伍,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和考核制度,找准理论学习与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深入研究、认真解决实践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自觉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要 不断提升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能力。鼓励矿山安全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专项检查、交叉检查以及参与事故调查等,提高矿山安全监管能力。 四要 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力戒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力戒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力戒不思进取,缺乏创新;力戒重安排、轻落实;力戒明哲保身、不敢碰硬。 五要 严格遵守廉政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在矿山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要以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

   同志们,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既定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定信心、求真务实、扎实苦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今年矿山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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