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大埔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5.08.2018 20:03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34号
大埔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大埔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大埔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大埔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办学条件,提升办学保障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学校特色文化和科技特色项目,提升学校办学品位,提高办学质量。为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做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8月13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5.08.2018 20:03
故
事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丰顺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33号
丰顺县人民政府:
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河源市源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32号
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政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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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30日,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