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8〕3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67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续种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明确各单位职责,建立顺畅有效的协调机制,迅速有序组织各项工作的实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同步做好宣传教育和解疑释惑工作。
二、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组织管理
我委已组建了广东省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专家组(附件1),主要负责指导全省接种者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培训,协助地市级专家组对情况复杂的接种者进行会诊。在各地推荐基础上,确定了我省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件2)。
各地市要组建市级专家组,向社会公开辖区内接种单位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三、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
各地市要明确辖区内各相关单位职责、任务,组织辖区内狂犬病疫苗接种单位对接种者进行梳理、分类,并开展跟踪观察和咨询;要制订有关预案和流程并及时公布,对接种者实施全流程服务管理和指导;要开展接种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宣传引导。
附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671号).pdf
1.广东省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专家组.docx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