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在惠州召开《广东省实施 办法》立法研讨会

23.10.2017  20:39

省妇联副主席许红(中)参加研讨会并讲话。

研讨会现场。

  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把反家庭暴力立法列入立法规划,作为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预备项目。为推动我省反家暴地方立法,10月20日上午,省妇联组织来自高校、律师事务所、社工机构的专家以及基层妇联维权工作者、妇儿工委办干部等30多人,在惠州市召开《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立法研讨会,重点研究反家暴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从法理层面和工作实践层面,就《办法》(草案)中对相关部门职责的细化,反家暴宣传教育的补充,以及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内容、庇护救助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省妇联副主席许红参加了研讨会,她对研讨成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级妇联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反家庭暴力法》,不仅仅是维权干部要学法懂法,所有的妇联干部也都要学法懂法,切实增强对家暴案件的处置能力。二是各级妇联要更加主动作为,在省实施办法出台之前,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出台和完善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使国家《反家庭暴力法》真正落地,使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受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同时也为省反家暴地方立法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各级妇联要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立法专家组进一步丰富办法草案内容,完善办法草案规定,共同推动省反家暴地方立法尽快出台。 (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