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华南农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11.09.2020  11:20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办法》(华农党发〔2017〕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2019-2020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含国际教育学院),2019-2020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测评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简捷高效、科学务实地进行。评选中应大力总结、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综合测评系统第一次大规模用于本次在校生综合测评,各学院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并组织相关学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校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妥善管理。如需学生干部参与协助,请老师本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老师的监督下操作。

五、工作安排

9 月11日-9月13日 :各学院组织相关班主任、学生干部学习系统操作。

9 月14日 (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9 月15日 (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9 月15-18日 (学生):学生自评、互评

9 月19-23日 (学生):按照以下批次提交自评、互评成绩

第一批9月19日: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海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第二批9月20日:农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工程学院、食品学院

第三批9月21日:园艺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

第四批9月22日:兽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与法学学院、艺术学院

第五批9月23日:电子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9 月24-26日( 班主任 ): 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 月27日-10月5日( 年级辅导员 ): 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 (暂不提交)

10 月6日( 年级辅导员 ):待学生全部成绩出来后,从教务系统导出学生学年平均绩点, 分别导入综合测评系统,得出学生测评总分 (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10 月7日-9日 (副书记):审批、公示、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附评奖评优安排:

10 月7日 (学生 ): 学生预申报奖学金、学院初步拟定国家奖学金

10 月8日 (年级辅导员 ): 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

10 月9日-11日 :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各学院初步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填写附件2,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登记到附件3,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考虑到学生自评阶段未回校学生的相关加分证明在学校而未能拍照上传,此类情况由学生填写附件4,并承诺情况属实,回校后随时准备好,学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抽查核对。若有弄虚作假,则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号)第十四条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

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系统上填报

5.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0)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系统上填报

 

联系电话:85280083

联 系 人:李老师、黄老师

点击下载 附件1-4.zip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