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助企惠民 134家企业申请缓缴公积金

15.05.2020  03:13

▲资料图

5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微信公众号通报了公积金阶段性助企惠民政策实施情况。记者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对公积金政务服务进行调整优化,实施了阶段性的支持政策,多措并举纾解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困难。

为了支撑我市企业迅速复工复产,市公积金中心实施住房公积金惠企政策,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使用惠企政策,在今年6月30日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停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1%。疫情结束后,仍存在经营困难的企业,也可继续申请缓缴,缓缴最长期限为1年。

截至5月12日,全市申请公积金缓缴的企业134家,停缴75家,降低缴存比例的82家,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零售业等行业职工6.17万人。

另外,为了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市公积金中心明确保障疫情期公积金贷款和逾期均不受影响,也给缴存职工吃下了“定心丸”。

据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依规申请缓缴、停缴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往前推算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因疫情在2020年6月30日前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借款人可申请延期还款,最晚可延迟至2020年7月偿还应还款项。

另外,疫情期间,商转公确认书、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商贷还款流水、不动产登记情况查询结果列表等材料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内。抵押物评估报告由现场查勘改为业主拍照供评估师分析。

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市公积金中心还加快网办系统开发与升级,推进业务办理“非接触”“不见面”,方便群众办理业务。疫情防控工作以来,该中心共办理业务171.9万笔,其中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157万笔,网办率达91.4%。

全媒体记者 林朝丰/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