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参评“示范” 若评上可拿到40万补贴
23.06.2017 10:43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昨日,广州市农业局发布公告,就《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监测和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征求意见稿,符合条件的“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或可拿到首次20万、之后两年每年10万元的补助。
该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对家庭农场的奖励措施:首次获得“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资格的家庭农场,每个给予20万元补助。在随后两年重点扶持期内,经动态监测合格并享有“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资格的,每个继续给予10万元/年的补助。
怎样能获评“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该征求意见稿对农场的生产经营规模、基础条件、生产经营者素质、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经营效益等都提出了要求。
例如,生产经营规模方面,从事粮食和水果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50亩以上或年产值不低于20万元;从事蔬菜种植的,土地经营面积50亩以上或年产值不低于30万元。
生产经营者素质方面,要求农场主有连续3年以上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生产者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长年雇工或长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等等。
经营效益方面,需要上一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广州市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农业收入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有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
对于申报材料,评审小组将对上述各方面进行打分排名,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农场,获得广州市示范家庭农场称号,并给予奖励。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日结束,感兴趣的公众可以在广州市农业信息网查询详情和反馈渠道。
(记者李文)
本文来源: 广东大洋网
23.06.201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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