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对42家违法违规单位作出处理的通知

02.04.2019  09:50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对42家违法违规单位作出处理》情况,18家代理机构和24家采购单位被要求责令整改。其中 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793号—第816号)显示,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此次监督检查,共有24家采购单位被发现其委托的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近九成采购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此外,部分采购单位还存在未按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作为评审因素等问题。

      现将《财政部对42家违法违规单位作出处理》转发给各单位。请各采购项目负责人、采购管理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采购招标中心

2019年4月2日

附件: 财政部对42家违法违规单位作出处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