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现场活动在韶关举行
2017年12月,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我省“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着力破解教师队伍建设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教师均衡配置,2018年4月13日,省教育厅会同省委改革办、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韶关市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现场活动。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创出席活动并讲话,省直有关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王创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深入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深化新时代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我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动力。
他强调,我省《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教师编制配备、岗位管理、招聘录用、考核聘用、交流配置等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促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的落实,有利于化解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矛盾。各地各部门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县管校聘”改革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员编制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聘用考核制度和合理退出机制、均衡配置机制。
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改革,确保改革落实见效。 一是 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明确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 要加强工作统筹,合理调配区域内教师编制和岗位,优化教师招聘流程,严格教师考核聘用,要将“县管校聘”与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临聘教师管理、实施“强师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三是 要加强督导检查,省政府将“县管校聘”列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还将与各地推进教育现代化督导、“强师工程”地方奖补项目的绩效评价挂钩,各地要明确推进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切实履职尽责。 四是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县管校聘”改革。
韶关市作为全省第一个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进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的地区,也是全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市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试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改革的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交流活动中,韶关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南雄市、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介绍了推进“县管校聘”改革的经验。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市、区)的教育、编制、人社、财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共180余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