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开展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14.01.2015  14:58

省安委会开展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

综合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省安委会从1月12日至18日派出11个督查组对全省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省安委办专门组织参加督查的全体同志召开学习会,省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出席学习会并对综合督查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黄晗指出,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加上“两节”、“两会”敏感时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分必要。各督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这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督查各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春节前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重点内容。

黄晗强调,此次督查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督查组要认真做好督查行程安排,发扬良好的工作作风,认真反馈督查意见和做好督查总结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综合督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为春节、元宵“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综合督查的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将通过抽查企业倒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将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测评打分,作为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依据。省安委会综合督查组由省经信委、卫计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林业厅、安全监管局、工商局、海洋渔业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海事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政策法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