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配套污染治理设施验收公示

27.05.2014  21:05

根据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同意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简称“基地”)为江门市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甜水村以东的登高石工业板块,规划开发面积130万平方米,厂房面积71.94万平方米,规划引进江门市区原有需要搬迁的35家电镀企业,并有选择性地引进部分新建电镀企业。主要产业发展模式为“配套镀件生产+产品加工+研发”,涉及镀种有镀锌、镀铜、镀贵金属、镀镍、镀铬等,基地内电镀生产线总数控制在400条以内。基地配套建设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2100m 3 /d,中水回用率62%,外排废水量须控制在9000m 3 /d以内,应设置容积不少于2100m 3 的事故应急缓冲池。

目前,基地已开发面积20.8万平方米,建设建筑面积共33.9万平方米的22栋电镀厂房,已进驻企业44家,共有电镀生产线137条,配套建成5000吨/日的电镀废水处理站1座,1200m 3 的事故应急缓冲池1座,集中供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2台(1台6t/h、1台10t/h),1个占地600m 2 的全封闭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以及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道路系统、绿化系统、办公楼等。项目现有职工约3000人,所有职工不在基地内住宿,主要居住于专属生活区、附近村落或圩镇,食堂设在专属生活区。

项目总投资为67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261万元,占总投资的19.8%。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前处理废水及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液,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和含氰废水单独处理后再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配套1套处理能力5000t/d的废水处理站及3800t/d和2000t/d共2套回用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的废水部分回用后排入银洲湖;在废水处理站出口安装了1套在线监测系统,监测指标为pH、COD、重金属(总铜、总镍、总铬)、流量;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办公区,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处理。燃生物质燃料锅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旋风、布袋除尘”工艺对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5米高的烟囱排放。项目配套建设占地600平方米的全封闭式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和警示牌,基本符合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包括各生产工序中产生的废电镀液、废矿物油、废乳化液、重金属污泥、废活性炭、废酸碱液、原辅料包装等,交由河源市金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金属屑等以及锅炉的燃烧灰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该项目环保档案资料齐全,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较完善。

三、根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江门市新会崖门定点电镀工业基地首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2)第42号)表明:

  1、工况

  验收监测及补充监测期间,废水处理站的处理负荷为81.7%~82.9%,10t/h锅炉的负荷为74.0%~81.0%,6t/h锅炉未投入使用,基本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规定的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要求。

  2、废水

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氰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混排废水处理系统、前处理废水处理系统出口一类污染物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中严的指标要求。废水处理站总排口外排废水中污染物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中严的指标。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记录的流量读数,可计算出项目目前平均中水回用率为46.7%,达不到环评批复62%的要求。

3、废气

监测结果显示,生物质燃料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均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新建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烟尘治理设施的除尘效率为99.9%。

项目边界测点无组织排放的氰化氢、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标准要求。

4、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项目外排废水量为2130立方米/天,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0.53吨/年;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3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5.49吨/年,均符合环评批复(粤环审[2009] 98号及粤环审[2011] 418号)的要求。

6、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江门市新会区宏图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测绘结果,项目与最近敏感点甜水村的距离为890米,落实了环评批复中“基地须设置不少于2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后评价批复中“锅炉生产车间边界起应设置不少于50米的防护距离”的要求。

8、公众调查

100%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表示满意或较满意。江门市环保局和新会区环保局均提供了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无环保投诉及环境行政处罚的证明。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于2014年5月28日至6月3日在我厅网站上公示,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3795

传真电话:020-87539993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
南方日报:广东未来7年将完成 基干林带造林36万亩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进 通讯员/林荫)18日,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茂名召开。会议透露,从2019年起,我省将正式启动实施新一期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19—2025年,全省将完成基干林带造林36.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