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台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04.03.2016  01:21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以及省、市城镇化有关精神,加快统筹广州市户籍制度及其相关社会领域改革,有力促进外来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广州市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班,在认真研读领会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并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市发改委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集中力量撰写了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初稿。经多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5年11月16日、12月16日分别经市政府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密切结合了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改革精神,参照国发〔2014〕25号文及粤府〔2015〕63号文的基本框架,遵循《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规划市域常住人口1800万人”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来穗务工人员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推进常住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人口管理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和素质提升的人口发展格局。

实施意见》通过调整完善六个方面的内容实现广州市改革目标:一是全面取消户口性质的划分,建立新型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促进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改革;二是按照国家、省有关严格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的工作思路,加快广州市城镇化发展;三是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来穗人员的进一步融合;四是加强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促进人口信息的社会化运用,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五是加快农村产权、城乡教育、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以及财政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改革,促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落实;六是有序解决来穗人员的落户问题。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为广州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落户。

下一步,为保障广州市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及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出台各项改革实施细则并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广州市早日实现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