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08.10.2015  17:20

  潮州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日前获省批准,9月28日,潮州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淳杰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原则,严格落实“六个不得”,按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会上,卢淳杰指出,全面推进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范围广、利益多、力度大,是今年我市政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改革、破题改革。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和省委巡视组的整改意见,做到领导干部带头拥护,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其中,市直及各县区党政机关要在今年9月底完成改革,各乡镇要在12月底前完成改革,中央和省驻潮单位及省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省规定的属地原则同步改革。

  市直和县(区)二级机关于9月25日前按省的要求完成了改革取消车辆的停驶、封存工作,自10月份起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卢淳杰强调,要把握原则,抓好落实,突出抓好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完善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加强保留公务车辆管理,做好改革后出行保障,公开规范处置公务车辆等工作。要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六个不得”的要求: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以上“六个不得”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

  卢淳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主动作为、强化配合,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并组织全市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实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对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工作,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为改革创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