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社保局: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下调为0.75%

30.09.2015  13:25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下午市社保局发布消息称,我市从10月1日起调整工伤 保险 费率。调整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下调为0.75%,并按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到八类。

据了解,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 基金 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市社保局介绍,具体调整办法包括重新划分行业工伤保险风险类别、重新设置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重新调整费率浮动档次。

据介绍,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现有的三个类别调整为八个类别。其中,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由此,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0.5%、1%、1.5%,按照行业类别调整为0.2%、0.4%、0.7%、0.9%、1.1%、1.3%、1.6%、1.9%。

此外,社保机构将定期对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状况进行评估进行费率调整,其中二类至八类的费率调整浮动可上浮至120%、150%,或者向下浮至80%、50%,一类行业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上浮至120%、150%。

在实施新的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后,按照测算,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全市平均1%左右下降至全市平均0.75%左右,预计2016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轻工伤保险费用负担约3.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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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行业类别行业名称基准费率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 金融 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0.2%二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 卫生新闻 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0.4%三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 娱乐 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0.7%四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0.9%五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1.1%六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1.3%七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1.6%八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