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单位清查暨2019年全省民政事业统计年报布置视频会议

29.12.2018  17:53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做好广东2019年民政事业统计年报工作,提高各地民政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技能,12月28日,省民政厅召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单位清查暨2019年全省民政事业统计年报布置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加强民政统计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客观需要,是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民政统计工作改革创新,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服务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大局。

会议强调,要全面履行民政统计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按照统计口径和指标界定,认真核实每一个填报的数据,从源头上消除数据质量隐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民政统计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以及台账数据的应用。始终坚守统计法律底线,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维护统计调查权威,履行统计法定义务,依法组织统计。

会议要求,要为民政统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统计工作纳入本地区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范围,并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着力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计部门认真抓、职能部门协同抓、上级下级联合抓的民政统计工作格局。强化统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归口管理,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交流,加大数据核对力度,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认真做好台账原始数据的采集工作,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台账。建设高素质的民政统计人才队伍,选拔优秀青年骨干到统计工作岗位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统计工作力量。

会议还讲解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以及2019年民政事业统计制度修订要点、指标口径、统计软件操作。

厅计财处、社救处、区划处、政权处、福利处、事务处、社管局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领导、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和统计人员,相关业务科(股)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