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19年度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这样做!

31.08.2019  02:54

开学在即,这里有个好消息要带给老师们!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不少新变化——相关佐证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无需再提交原材料,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更加倾斜,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等要求。

福利多多,重点已经为大家划好了,老师们快快看过来!

1.对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时不作发表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含表彰荣誉)刚性要求;

2.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数,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并参考上一年度基础确定;

3.对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在相关工作中多次审核认定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现聘任职称、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经历和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由申报人作出有效书面承诺如实填报,并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替代证明,切实减轻教师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负担;

4.出席评审会议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3,评审通过的同意票数应达到出席评审会议专家总数2/3以上,落实好评审会议记录要求,明确评审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要严格执行评审有关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6. 在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实行跨校评聘;

7.按照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并及时兑现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8.要加强聘后管理,完善教师聘期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教师,可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全媒体记者 覃志杰 张理萌 通讯员 省教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