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广东高校科研项目已完成入库。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特色新型智库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
(二)创新团队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20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10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项。
(三)重点领域专项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10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重点领域专项、智能制造与新材料重点领域专项、服务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专项共计不超过12项。
(四)特色创新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4项。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
(五)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自然科学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4项。人文社科类须自筹经费不低于1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
(六)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
须自筹经费不低于1万元,学校可推荐申报不超过18项。
二、申报要求
各类项目由 由学院或项目负责人 自筹经费, 自筹经费来源不包括已有科研项目经费(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经费);如获立项,到位经费单独建账开卡。
三、申报流程
(1)入库项目负责人填写《承诺函》(见附件),本人签名,学院盖章,一式1份;
(2)有关单位科研秘书于2020年7月3日上午9:00前将本单位《承诺函》提交至相关科室,逾期不提交自筹承诺函,不予推荐省教育厅。
联系人:
1.创新团队项目(自然科学类),联系人:袁家龙(85280070),行政楼411室。
2.重点领域专项、特色创新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青年创新人才类项目(自然科学类),联系人:郑鹏(85283435),行政楼415室。
3.人文社科处:李韵婷,林华(85287432);行政楼631室。
附件:承诺书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