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副院长李少平:2016年是司法改革攻坚年
今年必须啃下“硬骨头”,完成司法改革主体框架构建
人民日报记者 李维娜 摄
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梳理了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有29项,已完成11项,绝大部分已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 项改革举措也正有序推进,已完成24项,32项有实质性进展。
两会期间,李少平在人民日报社《两会e 客厅》录制现场表示,2016年是司法改革的攻坚之年,绝大多数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
中央加强顶层设计:21 次深改组会议15 次涉及司法改革
记者: 司法体制改革是目前社会关心的重大改革。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其中,员额制、最高法巡回法庭、知识产权法院、老赖黑名单……这些都是这几年大家耳熟能详的改革措施。改革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取得了哪些成果?
李少平: 这一轮司法改革,可以说,改革的深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司法改革的基本蓝图,特别是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许多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首次提出。中央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指明了目标方向、基本原则和具体路径,并突出加强了顶层设计。从2014 年开始,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经召开了21 次全体会议,其中15 次涉及司法改革议题,审议通过27 个司法改革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也出台了22 个司法改革文件。
按照中央重大改革先行试点的要求,中央统一部署的四项重大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从2014 年6 月开始已经分三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到2015 年底,全国共有417 个法院纳入改革试点。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范围内开展试点。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 项改革举措,去年完成了24 项,其他改革项目也在有序推进。
记者: 通过这些改革,解决了司法体制中存在的哪些问题?
李少平: 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通过改革逐步得到解决。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跨区划案件诉讼“主客场”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一是设立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了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去年,两个巡回法庭收案1774 件,审结1653 件。二是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北京、上海分别成立了两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即北京四中院、上海三中院,去年北京四中院审结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97件,是2014 年全市法院受理该类案件数量的近7 倍。三是探索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比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福建省、湖南省等高级人民法院指定部分一审行政案件交给原管辖法院之外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四是配合中央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从体制上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司法权中央事权属性。
第二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责任不明确等突出问题。去年9 月,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指导试点法院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后试点法院有几个突出变化,比如:一是裁判文书谁主审、谁署名、谁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自己没有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与此同时,绝大多数案件由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直接作出裁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二是探索组建审判团队办理案件,为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法官人均办案量明显提升。三是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必须到一线办案,院庭长从在办公桌前批案子,变为在法庭上审案子。
第三个方面,通过改革防止暗箱操作和司法不廉。从制度机制上消除暗箱操作和司法权力寻租的空间,确保司法公正透明廉洁。一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二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有序、监督留痕,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设置干预过问案件“防火墙”,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
第四个方面,通过改革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例如,实行立案登记制,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去年5 月到12 月,全国法院共登记立案994.4 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等“立案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增长66.51%。
司法改革难点:认识还不统一、精准发力还不够、统筹协调还需加强
记者: 经历了几轮司法改革后,剩下的都是硬骨头要啃,迈入改革深水区的司法改革有哪些难点?
李少平: 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利益调整和体制变革,许多举措也是新生事物,改革路上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所以,此次改革我们强调要坚持中央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相结合,重大改革要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并允许试错。从目前情况来看,司法改革工作总体保持良好态势,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认识还不统一。改革涉及各方利益调整和对原有制度的变革,不可避免会存在认识上的分歧,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看法。改革的过程本身就是克服困难的过程,统一认识的过程、凝聚共识的过程。二是精准发力还不够。虽然此次改革中央做了很多顶层设计,但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的方案落到地方,有一个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的问题,也有一个落地效果与方案预期差异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互相衔接、互相支持有待加强,一些改革措施的配套跟进尚不到位。四是有的改革项目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地方对一些改革政策理解还有偏差,改革督办落实、评估问效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记者: 这些年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不小,社会各界也对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有很多呼吁,特别是前一段时间北京昌平法官马彩云被歹徒袭击牺牲事情之后,社会上的呼吁和关注更为集中和强烈。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李少平: 关于马彩云法官的牺牲,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明确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不完善,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已经引起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中央也有顶层设计。2015 年中央深改组已经审议通过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根据试点方案,将建立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管理制度,建立法官专业职务序列,实现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的脱钩,并建立按期晋升与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法官等级晋升制度,使基层一线法官即便不担任行政职务,不遴选到上级法院,也能晋升到较高的法官等级,并享受相应的待遇。目前相关改革文件已经印发,今年将重点抓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的落实。
记者: 相关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问题一直为公众所关注,涉讼的人们也会担心自己因此遭遇司法的不公,目前,这方面的改革有哪些成效?
李少平: 现在这种担心已经不必要。一是中央已经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为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设定了“红线”。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实施办法,并在全国法院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录入专库,对法院外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均将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并对责任人员进行通报。目前,已经通报了一批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例,有关部门也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现在,法院内外干预司法个案审判的情况已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司法改革任务大多数要在今年完成。能否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年的改革重点?
李少平: 2016 年是改革的攻坚之年。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将在全国推开,绝大多数改革任务要在今年完成。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及其分工方案,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牵头单位今年应当完成的改革举措有10 项,作为重要参加单位应当配合牵头单位完成的改革举措有3 项。根据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及其贯彻实施方案,人民法院2016 年应当完成的改革举措有24 项。这些任务都是今年必须啃下的“硬骨头”,也是构成改革主体框架的重要任务。(记者 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