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关于2021年清明放假的通知》,为加强清明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放假时间
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共3天。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学生假期“非必要不外出”,尽量留在学校学习生活,避免前往校外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落实学生离校报备和离穗审批制度,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离穗,请在网办大厅填写“学生假期去向审核”,由学院审批后方可离校,学生需在市内办事请填写“在校学生临时出入校园报备”进行报备。
3.学院要精准做好学生的动态管理,做好学生数据“每日一报”,做好早晚测温、晚点名,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并报告校医院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4.自觉遵守校门进出管理规定,进入校园时,要主动配合做好证件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1.倡导文明祭祀,转变用火祭拜习俗,带动家庭以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主动预防森林火灾。
2.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主动预防溺水事故。
3.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禁止电动车电池在宿舍充电,禁止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炒锅、电烤箱等违禁违规电器。外出时应切断电源,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
4.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不寻衅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5.严禁参与非法传销活动,谨防兼职上当受骗;远离网络借贷,预防网络诈骗。
6.关心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通过宿舍走访等方式,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实验室行为准则和操作规程。
四、落实辅导员值班责任
各学院要落实好辅导员清明值班责任,确保通讯畅通,值班期间应深入学生社区,做好宿舍巡查。要做好学院假期安全工作预案,掌握学生动态,出现紧急情况,学院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并同时上报学校。
请各学院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上午下班前将学院《清明假期辅导员值班安排》报送到邮箱:sxjy@scau.edu.cn。
联系人:周志荣、史锐,联系电话:85280084 地址:行政楼227室。
附件:清明假期辅导员值班安排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