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连夜发布更严限购政策:外地人交3年社保限购1套房

26.03.2016  10:07

  ■新快报记者 郑雁虹

  深圳昨天深夜紧急公布楼市调控新政,购房条件收紧

  继上海发布“沪九条”新政,作为一线城市的深圳也紧跟其后。昨晚11时许,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深府办〔2016〕12号)(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深户首套房贷还清,购买2套房首付由三成提高至四成;非深户购房社 保证明从1年提至3年,继续限购1套,《意见》自25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意见》提出,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近2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比例仍继续执行最低三成;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 市无房但近2年内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最低四成。而据记者了解到,深圳此前住房商贷政策为首套 最低首付三成,首套还清二套房贷按照首套计,为三成起;首套贷款未还清二套首付为六至七成(不同银行执行标准不同)。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首套房首付比例最 低2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30%。

  《意见》还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全市筹集建设40万套、有效供应35万套人才安居和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分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限购条件收紧

  《意见》还提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及以上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 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然而,在深圳这项楼市调控新政出台前, 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还执行2010年9月30日的限购令,即限购两套住房;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