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公告

02.07.2015  10:42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粤港双方商定2010年继续围绕对两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重点突破联合招标。

  本次招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香港资助的项目按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子项目名称(省科技厅)

  1.重大装备关键技术与产品开发(2010498A1)

  2.专业镇优势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2010498B1)

  3.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2010498C1)

  4.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2010498D1)

  5.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与网络*(2010498E1)

  子项目1:面向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应用的LTE射频芯片开发(2010498E11)
  子项目2:3G网络全程化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2010498E12)

  6.新能源与新型储能技术产品与应用*(2010498E2)

  子项目1:新型钛酸锂储能电池研究与产业化(2010498E21)
  子项目2:兆瓦级风电机组储能并网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2010498E22)
  子项目3:高性价比薄膜太阳电池研发及产业化(2010498E23)

  7.生物医药检测技术国际化服务平台建设(2010498E3)

  8.新型材料与应用*(2010498E4)

  子项目1:高性能稀土镁合金精密压铸及表面处理关键技术集成与产业化(2010498E41)
  子项目2:彩色碳粉关键技术及产业化(2010498E42)
  子项目3:陶瓷粉料节能制备技术和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示范(2010498E43)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各自网站和相关媒体的公告;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的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各市在相关媒体上的公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网站。

  二、投标要求

  1. 广东省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单位,其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内;各地市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当地市注册的单位,其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当地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资助的项目,其主投标单位必须是在香港境内注册的单位。

  2. 粤港联合资助的项目(带*的项目),重点支持粤港双方联合组成的投标体,即在粤港两地同时投标(粤)或申请(港)。

  3. 主投标单位须有较强的研发力量及产业化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配套资金。

  4. 鼓励粤港澳联合申报,鼓励产学研合作,鼓励教育部直属高校参与联合投标。

  5.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立专帐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6.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费用。

  7. 具体项目的特殊要求,详见各指南。

  三、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10至16日,每日9:00—12:00, 14:30—17:00,过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
  地点:省科技厅、佛山市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为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8楼(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联系人:魏林、黄静,电话:020-87685462,传真:020-87602203)。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东莞市、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招标文件由各自的网站获取。

  四、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地点

  省科技厅、佛山市招标项目的送达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9:00—12:00,过期不予受理,投标文件不得邮寄;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五楼。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东莞市、香港特别行政区项目的送达时间和地点:详见各自网站。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1日15:00;
  地点: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国际科技中心五楼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东莞市、香港特别行政区项目详见各自网站。

  六、评标

  粤方评标方式:开标后将立即组织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分为书面投标文件评审和考察答辩两个阶段进行。
  港方评审方式:详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网站。
  粤港联合资助项目评标方式:分别按照粤港两地的评标(评审)方式进行。

  七、定标

  省政府资助的项目,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汇总各牵头单位立项情况,报省政府批准选定。
  各地市的项目由各地市政府择优选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资助的项目,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
  粤港联合资助的项目,由粤港双方根据各自的评审结果共同商定。

  八、揭标方式

  在《南方日报》、南方网、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网站及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创新科技署等网站上发布。

  九、相关网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网址: http://www.gdstc.gov.cn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址: http://www.gddtc.gov.cn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http://www.gdei.gov.cn
  广东金科网网址: http://www.sti.gd.cn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网址: http://www.gdte.cn
  南方网网址: http://www.southcn.com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网址: http://www.szsti.net
  佛山市政府网: http://www.foshan.gov.cn
  东莞市科技局网: http://www.dgstb.gov.cn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科技署: http://www.itf.gov.hk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