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研究制定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27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同时发布《2013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环境公报》”)和《2013年广东省海洋灾害公报》(以下简称“《灾害公报》”)。
《环境公报》显示我省2013年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相比2012年大幅下降7.1%,而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则比2012年上升了3.8%,珠江口海域水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
对此,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陆超华表示,珠江口海域水质的改善仍需努力,该局正在加紧研究海洋生态红线制度,严控污染。他也表示,珠江口海域水质情况在2013年“严重恶化”,是因为受到了天气情况的影响。
降水推陆源污染物入海致珠江口水质恶化
虽然珠江口海域水质较差的事实大家早有知晓,但面对2013年的数据,不少人还是吃惊不小。
《环境公报》显示,2013年,全省79%的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第一类或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这一比例较去年大降7.1%;而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10.3%,相比去年上升了3.8%,这类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面对珠江口水质如此“恶化”,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发布会上表示,这组数据是受到去年天气情况影响的结果。“珠三角人口密度大,陆源污染本来就较为严重,去年广东受台风影响,大暴雨频发,降雨量激增,导致陆源污染物被大量冲入海中,影响了珠江口海域的水质状况。”陆超华表示,去年广东省共发生风暴潮过程9次,其中造成灾害的“温比亚”、“尤特”、“天兔”都带来了巨大的降水量,大量污染物被冲刷入海。
而这从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也能管窥一二。2013年,广东省纳入监测的各类代表性排污口共82个。“工业废水入海排污口中仅有2个排放入海的废水水质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超标率为7.41%。而市政污水入海排污口中有25个排放污水超过相应标准,超标率为59.52%。”陆超华指出,“这说明我省并没有因为各项生产活动而排放更多的污水,市政污水入海排污口的污染物激增更可能是因为雨水将相关污染物冲入市政排污系统所致。”
省海洋与渔业局方面表示,从近年情况来看,珠江口海域的水质情况仍然较为稳定。
或借鉴渤海模式建海洋生态红线制度
《环境公报》还指出,我省的近岸海域底栖生物和浮游植物生物多样性指数质量等级处于中至较差水平,浮游动物多样性指数质量等级处于中至较好水平。
不过,此前国家海洋局网站上挂出的《2013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珠江口的浮游动物密度低于正常范围,因此被给予了“亚健康”的评价。根据介绍,“亚健康”的状态即是该海域的生态系统能基本维持其自然属性,生态系统主要服务功能尚能发挥,不过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结构已发生了一定程度变化,环境污染、人为破坏、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等生态压力已经超出了该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
面对我省海洋环境亟待改善的状况,省海洋与渔业局方面表示,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加紧研究制定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标准和管控措施”。
省海洋与渔业局方面表示,正在积极学习《国家海洋局关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研究我省的制度安排。根据记者获得的这份《意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被定义为一种维护海洋生态健康与生态安全,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划定为重点监控区域并实施严格分类管理的制度安排。
广东去年海洋灾害直接损失居全国首位
《灾害公报》显示,2013年,我省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灾害为主,赤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咸潮入侵等灾害也均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类海洋灾害造成我省直接经济损失约74.41亿元,居全国首位。
据介绍,2013年,我省共发生9次风暴潮,4次海浪灾害,6次赤潮灾害,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是风暴潮灾害,占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99.72%。不过,海浪灾害造成死亡(含失踪)3人。
不过,我省沿海去年仅发现赤潮6次,累计面积约167平方公里,发现的赤潮次数和累计面积双双创下了近十年的低值,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中毒事件。(钟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