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征集2017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的启事

02.11.2017  00:37

  2017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现已全面启动。为团结激励广大妇女进一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岗位,争创一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广东省妇联决定,2017年度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在组织推荐的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12月1日
  二、推荐形式
  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
  三、推荐名额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12名
  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2个
  四、推荐条件
  (一)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获得过地市级三八红旗手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或专业奖项等同级荣誉。获得过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者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6.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女性领导干部以及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参评。
  (二)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推荐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女性精神,团结奋斗,甘于奉献。
  4.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在界别战线和行业领域中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原则上获得过地市级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或其他市厅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等同级荣誉。获得过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单位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6.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及以上单位,以及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参评。
  五、材料申报
  请登录广东女性E家园或关注“南粤女声”微信公众号下载《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表》,并于12月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需报送的材料
  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申报表。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公章,或户籍(居住证)所在街道党工委公章。
  2.申报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所获荣誉证书、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5.所报送自荐、他荐材料均不退回。
  (二)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需报送的材料
  1.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加盖集体所在单位党委公章,或单位所在街道党工委公章。
  2.申报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企业,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集体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集体所获荣誉证书、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5.所报送自荐、他荐材料均不退回。
  六、审核评审
  省妇联负责审核所有推荐材料。审核通过材料送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由社会推荐的12名2017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2个2017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
  七、社会公示
  在“广东女性E家园或关注“南粤女声”微信公众号对拟表彰的12名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和2个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进行公示。2018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将进行表彰。
  联系电话:020-87185719  曾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省妇联宣传部(510080)


  附:1.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申报表
         2. 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申报表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