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寻找“十大南粤女工匠”的启事

10.11.2017  01:3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要求,营造“万众创新 大众创业”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弘扬“工匠精神”,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广东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广东省妇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寻找“十大南粤女工匠”。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7年11月8日至12月15日

  二、推荐形式
    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

  三、名额
  10名

  四、授予荣誉
  授予“十大南粤女工匠”为2017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五、推荐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在广东工作生活2年以上(户籍不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在广东新兴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中,具有精湛的技艺、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的优秀高技能女性人才。

  5.在提升产品工艺、攻克技术难关、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在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

  6.荣获“南粤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等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或其他同级的专业奖项。

  7.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六、材料申报

  请登录广东女性E家园网站“最新公告”栏目或关注“南粤女声”微信公众号下载《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南粤女工匠)推荐表》,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南粤女工匠)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推荐表、事迹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或户籍(居住证)所在街道(乡镇)党委公章。

  2.申报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南粤女工匠)荣誉称号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当地县(市)以上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监察、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负责人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本人所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或其他同级的专业奖项等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两寸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工作照3张、生活照3张(电子版,jpg格式,像素768*1024以上),以及所获荣誉证书、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5.上交电子版材料要求:邮件主题词为女工匠+XX市+姓名;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全面打包成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设为女工匠+XX市+单位名称+姓名;其中:推荐表文件名设为申报表+XX市+单位名称+姓名;事迹材料文件名设为事迹材料+XX市+单位名称+姓名;照片资料、所获荣誉证书、相关单位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请在文件名上写明主要内容

  6.所报送自荐、他荐材料均不退回。

  七、审核评审

  省妇联负责审核所有推荐材料,审核通过后材料送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同时通过省妇联网站、南粤女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在一定期限内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候选人事迹情况和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南粤女工匠)名单。

  八、颁奖表彰

  2018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将进行颁奖表彰。
  联系电话:020-87185719  曾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梅花村3号省妇联宣传部(510080)

  附件: 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十大南粤女工匠)推荐表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2017年11月7日